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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楼大火4000万善款去向不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14:03 来源: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静安慈善分会回应:捐赠款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发放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幢公寓起火,58人遇难71人受伤,并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事故过去已近10个月,连日来,部分受灾者表示,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共捐款4480万元,如今只有约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那么,另外4000多万元饱含捐款者爱心的善款哪去了?目前,以21名受灾者为代表的维权者,已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袁裕来,追问其他善款的去向。

  昨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回应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为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该款项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发放。

  受灾者报料

  4480万善款目前仅发放420万

  “4480万元的善款,事故发生快一年了,目前仅有420万元发放到受灾者手中!”9月5日,上海“11·15”静安大火中受灾者网上的报料,立即引来各界关注。

  据报料人透露,大火发生后,社会各界,尤其是上海各界纷纷捐款。“据受灾者不完全统计,捐款额度4480多万元,均明确了捐赠对象是受灾群众、受灾家庭或者受灾老人,可是至今落实给受灾者的总数却只有420万元。一些受灾者在艰难度日。”

  据介绍,上述这些捐款分别是由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等单位接收。

  维权代表

  一直没有见到善款收支明细

  在“11·15”静安大火中,王閧失去了母亲和妻子。回想起去年的那场大火,他依然感到撕心裂肺的痛。在追问4000多万元善款去向的过程中,王閧是21名维权代表之一。

  9月5日下午,王閧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问及“4480万元”与“420万元”是如何统计出来的,王閧称,“4480万元”是静安大火事件发生后,上海当地媒体报道善款捐赠情况时报道出的数字;目前发放到受灾者手中的“420万元”,也是当地相关媒体报道的数字。

  他说:“每一笔善款,都饱含捐赠者的爱心,可是另外4000多万元的善款,到底哪里去了?截至目前,我们并没有见到收支明细。”

  律师袁裕来

  政府应公开相关信息

  9月5日,以专于行政诉讼而在业界知名的袁裕来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接受了王閧等受灾者维权代表的委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开展。

  “11·15”静安大火发生后,上海成立了“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袁裕来表示,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受灾者等工作,是“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责,因此善后领导小组一定掌握着相关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他已经申请公开准确记载着“11·15”火灾事故捐赠来源、捐赠对象、捐款内容(金额)、发放金额和对象详细情况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于善后领导小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临时机构,法律责任应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承担,信息公开申请是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的。

  同时,基于善后领导小组没有履行将捐款发放给受灾者的法定职责,受灾者们同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及时履行收取、汇总统计、将捐赠发放给受灾者法定职责的申请。

  部门回应

  红十字会:捐款已转交慈善会

  9月5日下午,记者与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会取得联系。问及“11·15”静安大火发生后的善款信息,静安区红十字会秘书长王女士表示,火灾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捐献爱心款,通过的渠道很多,“通过我们区红十字会捐献的,共有700多万元,我们已先后分两批全部转交到了静安区慈善基金会,第一批是在火灾发生后不久转交的600多万元,第二批是今年7月转交的100多万元。这些捐款是专款专用的,接收善款的明细我们有。”

  慈善会:捐款正按计划发放

  记者6日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获悉,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为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该款项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发放。

  根据统计,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其中,捐赠人指定用途项目共计150.12万元,各类社会救助及爱心帮扶款项共计5319.8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专款专用,依法合规发放。

  据介绍,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第三方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将全部在媒体公布。此次捐款全部用于“11·15”火灾慈善救助项目,不提留任何成本开支及费用。

  相关链接

  每位遇难人员获赔96万元

  据悉,根据事故性质和相关规定,上海“11·15”火灾每位遇难人员可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上海市户籍遇难人员和上海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

  居民房屋损失可获全额赔偿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11·15”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胶州路728号受灾居民房屋损失赔偿的方案》,房屋损失赔偿有房屋修复赔偿、货币赔偿、实物赔偿三种方式,房屋权利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赔偿方式,获得房屋损失的全额赔偿。

  房屋修复赔偿:房屋权利人希望保留原房屋产权的,可以选择房屋修复赔偿方式,由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负责对原房屋进行修复,并赔偿相应损失。

  货币赔偿:房屋权利人愿意将原房屋产权转移归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所有的,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将以原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结合房屋权利人重新购置同类型房屋的合理需求,以货币方式对原房屋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一房一价。

  实物赔偿:房屋权利人愿意将原房屋产权转移归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所有的,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将以原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以实物期房方式对原房屋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事故回放

  上海“11·15”大火造成58人遇难71人受伤

  2010年11月15日下午,电焊工吴国略、电焊辅助工王永亮在上海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北侧外立面进行电焊作业。14时14分,吴国略在公寓10楼作业时,金属熔融物溅落在大楼电梯前室北窗9楼平台,引燃堆积在外墙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当时,吴国略曾试图用干粉灭火,扑救无效后和王永亮一同逃生。

  火势随后迅猛蔓延,因烟囱效应引发大面积立体火灾,最终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本版文图均据新华社、《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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