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将严格控制渤海沿线新上石化项目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8 07: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国务院确定将严格控制渤海沿线新上石化项目
温家宝听取渤海溢油事故处理情况和渤海环境保护汇报,研究部署加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拯救渤海!国务院严控新上石化项目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处理情况和渤海环境保护汇报,研究部署加强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会议分析了渤海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确定今后将严格控制新上石化项目,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分析渤海污染】
重化工业高度集聚环境形势严峻
会议分析了渤海环境保护形势。渤海是半封闭内海,由于周围重化工业高度集聚,一些河流携带大量污染物入海,加上围海填海过度,造成近岸海域水质退化,滨海湿地消失,渤海湾和辽东湾等污染严重。近年来,国家专门制定并实施了《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取得一定进展,但形势仍十分严峻。
会议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确保渤海生态安全,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力争渤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改善,力争实现人海和谐。为此,一要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切实改变沿海地区重化工比重过大、过于集中的状况。严格控制新上石化项目,禁止在可能造成生态严重失衡的地方进行围填海活动。二要加大治污力度,有效控制陆海污染源。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加强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改善入海河流水质。合理布局入海排污口,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水污染排放标准。三要多管齐下,努力保护和修复渤海生态系统。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调度管理,增加入海淡水量,改善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加强海陆过渡区生态建设,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在海洋环境敏感区、关键区等划定生态红线。四要加强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海洋环境灾害。建立渤海海洋环境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五要强化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体意识、法制意识,落实海洋环境保护责任。六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渤海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处理溢油事故】
要彻底查清原因,及时发布信息
今年6月4日以来,位于渤海中南部海域的蓬莱19-3油田连续发生溢油事故。截至9月6日,溢油累计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目前,溢油风险点仍未彻底查清,溢油隐患仍未彻底排除,溢油造成的损失仍在调查评估中。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要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封堵溢油源,认真清理油污,切实减轻污染损害,并重新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要彻底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造成的危害及损失,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受损各方合法权益。三要吸取事故教训,立即部署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加强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四要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事故处置相关信息,真诚回应社会关切。五要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加强环境保护】
坚决制止在重点防控区新建污染项目
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讨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必须把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解决损害公众健康、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各项任务,当前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依法应当进行环评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评程序。环评过程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环评文件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责任企业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集中治理。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加重污染的项目。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评估,对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集中综合整治,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门槛。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落实“以奖促治”政策,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和集镇,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引导和帮助农民科学处理垃圾和污水,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严格农村工矿企业环境监管,坚决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五)加快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六)完善环境法律政策体系。针对近期各种环境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抓紧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完备、有效的法制保障。进一步完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动态]
康菲将设立溢油事故基金
康菲石油公司7日宣布,将就溢油事件设立基金,旨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有关该基金的设立与运作,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将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及该油田合作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配合。
康菲石油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表示,康菲石油公司对于该事件的发生深表歉意以及因此对中国人民和环境产生的影响表示道歉。
[观察]
勒令康菲停产,是不是歧视外企
拖延3个月之久而不能“彻底解决”的渤海溢油事故以“蓬莱19-3油田5日全部停产”而暂告一段落。
然而,这却被某些西方媒体扣上“歧视在华外企”的大帽子,甚至猜忌中国严格监管的动机是出于自己“雄心勃勃”的海上油气计划,并试图改变20多年来西方石油公司一直参与的格局。英国《金融时报》7日刊发的一篇分析性报道就充斥着这样的指责和猜忌,其“康菲溢油事件加剧在华外企担忧”的标题,和“康菲在中国近海运营的一个油田发生的溢油事件已引发人们担忧在华外企受到歧视”的导语,颇吸引受众的眼球。
“掠夺式开采”是外资公司惯用伎俩
“在合同到期前进行‘掠夺式开采’,这几乎已经成为外资石油公司在中国海域实施开发的惯用伎俩。”5日,中海油旗下的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一位专家称。
“掠夺式开采的一个主要表现是,加大增压注水电潜泵的功率,也就是加装变频器提高电潜泵电机频率,另一个表现则是,不顾地质条件,频繁打新的注水井来增加油层压力,提高采油量。”前述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专家指出,“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了工程技术原理,因为,最初工程设计时并没有考虑到这种超压承受力,久而久之,就会使地质状况出现问题。”
而这一个观点,也与七部委联合调查组此前对“渤海溢油事件”的调查结果非常接近。
七部委联合调查组技术组组长、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称,根据康菲公司提供的资料以及调查组的详细核察,在蓬莱19-3油田B平台B23号井,本来应该采取分层注水的作业方式,这样可以防止地层压力不一形成超压乃至地层破裂。然而,康菲并没有遵守这一操作规程,而是采取笼统的注水方式,同时向各个地层注水。
而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一位专家则认为,这次渤海溢油事件,可能将对中海油广泛使用的“中外合作开发模式”形成挑战。
一位中海油内部人士透露,在中外合作开发的油田项目中,合作双方都有一个共管账户,一旦发生赔偿,很可能先从共管账户支出。而一旦赔偿额超出或是远远超出共管账户的支付能力,那么,康菲与中海油之间的赔偿责任分配,将成为一个尖锐的议题。
勒令拖拉、傲慢的康菲停产,必须的
在此次渤海溢油事故中,康菲公司先是“刻意瞒报”、后是“竭力淡化”,其拖拉、傲慢的处置态度不仅延误了最佳时机,给海洋生态以及中国渔民造成重大损失,更是激起了中国民众的愤怒。
中国监管部门不得不给事故的“两个彻底处置”设定最后期限,然而,满口应承的康菲公司却未在“大限”到来前完成它应该完成的“彻底排查溢油风险点、彻底封堵溢油源”的要求,中国监管部门除了勒令“停产”没有别的更好选择。
英国《金融时报》诬指中国政府在这起事故表现出“歧视外企”和“排外”的态度,显然是对中国监管部门“正常执法力度”的惊诧和不适应,其背后则是西方一些人“高人一等”“待遇特殊”的认识惯性。
此次康菲溢油事故至少造成3万亩虾池成了油池,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亿元,对于那些渔民来说简直是一场“灭顶之灾”,而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来说,其所造成的破坏更是“很难逆转”的。
事故发生后,蓬莱19-3油田钻井和地质断层的关系令专家们感到担忧,而康菲公司受命进行的自查结果也提供了印证。目前,溢油风险点仍未彻底查清,溢油隐患仍未彻底排除。在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勒令停产是不得已的、也是正确的。
中国环境法专家认为,此次溢油事故已经涉及行政处罚和民事、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国家海洋局有权代表国家提出生态索赔,而“停产”是现阶段必须做出的正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