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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认错称误用宣传材料 承诺有购物凭证退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9 18:57 来源: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尹晓琳 林晨音)针对消费者提出产品减配质疑,耐克昨天认错了。

  昨晚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给本报发来声明称,NIKE ZOOM HYPERDUNK 2011款篮球鞋在中国大陆发现问题,耐克公司随后进行的首轮调查的结论是,耐克错用了前脚掌及后脚掌均内置ZOOM AIR的宣传材料。

  耐克表示,对于在今天(含9日)之前购买了该产品并受上述原因影响而对产品不满意的顾客,耐克将在收回货品及原始购物凭证的同时一次性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因此退货而产生的不超过人民币300元的相关费用。

  此外,耐克中国官方商城已完成产品信息的更新。

  耐克在声明中表示,该款产品符合耐克品牌的产品性能指标及中国大陆的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耐克将继续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配合,确保所有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

  据了解,该款鞋自2011年7月底在中国上市,日前被消费者举报,该款鞋在中国内地统一售价为1299元人民币,比美国高出500多元,但是价高还减配,在美国销售的同款鞋有两个ZOOM气垫,而在中国销售的却只有一个气垫,但他们仍按照两个气垫进行广告宣传。

  至于为什么美国的鞋有两个气垫、中国的鞋只有一个气垫,以及中国的鞋价为什么贵了500多元,耐克在声明中没有给出解释。

  ●律师说法

  承认错了 就应该双倍赔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郑磊表示,耐克存在对于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获得全额退款以及双倍赔偿。

  郑磊指出,消费者在对篮球鞋进行选择的过程中,会参考其配置和功能。“然而该款产品却存在宣传与实物不符的情况,产品本身没有这个功能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伤害。”

  郑磊指出,一旦证实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消费者依法可以获得全额退款以及获得商家在产品价格基础上的双倍赔偿。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则认为,耐克的广告宣传实际上已对消费者构成了要约,应该履行,其所说的“错用宣传语”应经第三方调查,弄清楚是故意隐瞒事实还是简单的错用,如是故意为之则构成消费欺诈,应双倍赔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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