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私卖潲水油最高罚3万 震得住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4 14:13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私卖潲水油最高罚3万 震得住吗?
广州立法严管潲水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煎炸老油等回收处理有望得到规范。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州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询意见,其中明确了环保、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各自的职责,要求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处置等单位每3个月向环保部门如实申报、登记相应的废油种类、数量和去向。废油的产生、回收单位若将废油交给不合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回收、处置,最高将被罚款3万元。
继《广州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后,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广州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也公开征询意见,旨在规范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回收、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废弃食用油脂产生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包括多次煎炸食品后废弃油脂、含油脂废水以及经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的油脂等。含油潲水、集贸市场产生的废弃动物脂肪等餐厨垃圾的管理另行规定。
在2004年4月广州市政府发布的《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专门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但因为没有突出相关细节及明确具体监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难度。
此次《办法》对此予以了明确,要求市、区政府将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列入食品安全和城市管理目标考核,保障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所需经费。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用油和食品市场监管制度,防止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餐饮消费和食品生产、流通市场。
具体而言,环保部门负责本市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置的监督管理和《办法》的组织实施;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经营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每3个月申报一次废油去向
《办法》强调,废弃食用油脂禁止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公共厕所、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自然水域。 那么如何回收处理?《办法》指出,废弃食用油脂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联单由环保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联单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废弃食用油脂种类和数量,随废弃食用油脂同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和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加盖公章或单位指定验单人员私章。验单人员应当核对联单载明事项,确保单货相符。 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回收、处置;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台账,每3个月一次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另外,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收集、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并标明“废弃食用油脂收集专用”字样,禁止与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
此外,回收单位在每年1月30日前向所在地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备案,回收的废弃食用油脂必须交由依法取得《严控废物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同时,回收单位和处置单位也应建立相应台账,每3个月一次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登记回收或处理的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
举报潲水油查实后可获奖励
“禁止以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制品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销售以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制品为原料生产、加工的食品;禁止在餐饮服务环节以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制品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办法》表示,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的数量和处置情况;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回收单位、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已备案、许可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名称、地址。环保等各职能部门应当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处置等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奖励。
如果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单位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给不符合规定条件单位或者个人回收、处置,由环保部门依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条第三款处罚,即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回收和处置单位将废油直接排入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的,将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观察
严管废油迈出第一步
近日,公安部指挥浙江、山东、河南公安机关破获一团伙生产销售食用地沟油案件,一条集掏捞、提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长期以来,地沟油就潜藏在人们周围,令人防不胜防。
在广州,各大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如果处理不善,也有可能流入地下,被加工成地沟油走向餐桌。一位政府人员向记者透露,当前广州一些大餐饮单位做得比较好,能登记台账,将废油等卖给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而小餐饮单位相对没那么规范,很可能会卖给地下个体市场。据介绍,“地沟油”是不能食用的,只能做化工产品的原料,它最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长期摄入会对人体造成发育障碍、易患肠炎等明显伤害。从上述背景看,广州此次出台《办法》也正是为了理顺机制,从立法上打好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理的基础。“废弃食用油脂,肯定不能再用于食用领域,可以用作生物柴油提炼。广州也有公司在做。”华南理工大学轻工与食品学院副教授余以刚指出,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炼生物柴油,技术日臻成熟,炼成的生物柴油,可代替石化柴油的再生性柴油燃料。
那么,广州市场具不具备如此庞大的回收处理能力?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目前广州废油回收处理单位远不能满足需求。考虑到利润问题,有的人宁愿将废油卖给地下者,回收单位“吃不饱”,业务很难做大,如何完善回收、处理的激励机制,也是亟需考虑的问题。
也有专家建议,广州可学习美日德等国,对有关机构的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给予补贴,防止流向地下个体市场,同时也给每桶回收油贴上“身份证”,加强管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废油回收处理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一环扣一环,不断完善整个体系。当前,广州严管废油等回收处理才刚刚起步,即使《办法》出台后,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再好的制度,也需要落到实处,需要出台一系列细化的配套文件,并让各有关部门真正落实监管、服务等责任。我们希望,体制越来越完善,监管越来越有效,市民吃得越来越放心。
南方日报记者 胡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