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鉴定局中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17 00:10 来源: 华夏时报本报记者 陈相乐 北京报道
东华金座,坐落在北京广安门内大街,黄金地段,寸土寸金。与现在有所不同,几年之前,它还被称为“京城第一烂尾楼”。它的缔造者就是曾经的超级富豪、古玩收藏家以及上述24亿多元天价“金缕玉衣”的主人谢根荣。
“玉衣”新装:
骗钱的法宝
2000年9月,谢根荣伪造500多份房贷合同,以假按揭的方式从某银行得到贷款6亿多元。2年后,银行方面凭借经验怀疑谢是在骗贷,为此该行两位领导找到谢进行谈判。谢先向银行提供了虚假的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然后又领着两位银行领导参观了专门存放古董文物的“根荣陈列馆”。在那里,他们目睹了天价“玉衣”。“玉衣”有两件,一件是最为谢根荣器重的“金缕玉衣”,另外一件是“银缕玉衣”。它们被小心翼翼地安放在密封的玻璃柜内。
有人回忆,在玻璃柜旁,谢根荣指着那件“金缕玉衣”对其中一位银行领导说:“全世界只有两件,专家已经做过鉴定,市场估价24亿元。”之后,谢出示了由5位国内顶级文物鉴定专家签字的评估报告。这5位专家分别是:原故宫博物院副院长、著名玉器专家杨伯达,世界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委员会主任王文祥,中国宝玉石协会原秘书长李劲松,北京大学宝石鉴定中心主任杨富绪,曾任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史树青。他们头顶上被冠以的头衔可谓金光闪闪。
凭借“玉衣”,谢根荣又成功骗贷4.56亿元。两千多年前皇族和诸侯们用来做葬服的“玉衣”竟然有了“新装”——骗钱的法宝。
金缕玉衣:
千年传奇
1968年5月23日,河北省满城县陵山,当地驻军在这座海拔只有200米的孤山上进行爆破施工。一声令下,爆破声响彻长空。与之同时,一座埋藏地下2000余年的汉墓也惊现于世。
挖掘现场出土了一万余件文物,而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金缕玉衣,这件金缕玉衣长1.88米,共用玉片2498片,所用金丝约1100克。专家断定这座墓的主人是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古代中国人相信冰凉润泽的玉石能够防止尸体腐烂,于是常把玉塞进或盖在死者的身上。到汉代更发展到把玉片做成玉衣装殓死者,但玉衣只有皇帝和贵族才有资格享用,而且按照身份等级,玉衣又有“金缕”、“银缕”和“铜缕”之分。由于用玉衣随葬制度到汉朝末年被废除,除古文献上的记载外,后人从未见过真正的玉衣。这一次,满城汉墓的这件金缕玉衣是中国乃至世界考古史上的首次发现。
然而,此后的几十年里,即便偶有出土,但金缕玉衣甚至“银缕”、“铜缕”的数量也依旧屈指可数,而且具有代表性的也不过是刘胜和徐州狮子山出土的两件“金缕玉衣”。那么,谢根荣这两件天价“玉衣”来自哪里呢?
24亿元:
荒诞鉴定的“传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起诉书记载了牛福忠(北京中博雅文物鉴定中心鉴定委员会主任)的证言:“玉衣”是牛福忠用谢根荣给其的玉衣片所串,并不值多少钱。谢根荣坚持找专家给“玉衣”做鉴定和评估,牛福忠就找了王文祥,王文祥又找了杨伯达、杨富绪等人。后来这5位专家给“金缕玉衣”写了文字说明,评估价:24亿。谢根荣给了专家几十万评估费。
“玉衣”的秘密被揭露后,参与过当时鉴定的杨伯达表示:“几十分钟,就是走了一下看了看,也没有从玻璃柜里拿出来。”文物鉴定难道就是隔着玻璃看一看,不上手?“这个事情我也没有要求,因为隔着玻璃,看也不方便。大家一起看一看,完了该签字,签完字,吃了顿饭就走了。”在伪造的“金缕玉衣”、面子和金钱面前,5位国家顶级鉴定专家彻底走了眼。
一场关于文物造假、虚假鉴定的议论也同时展开。
曾经有人称裴光辉是大陆第一位“不吃皇粮”的文物鉴定家,而他自己却这样定义“远离尘埃,坚守一个‘不结盟艺术家’、独立鉴定人和野逸文人的自由思想和独立人格”。如今,文物鉴定成为舆论焦点,那么作为著名文物鉴定家,他如何看待文物“虚假鉴定”呢?
虚假鉴定,由来已久
《华夏时报》:5位鉴定专家为伪造的“金缕玉衣”开出24亿元天价,您怎么看?
裴光辉:根据我了解的情况,5位鉴定专家针对玉匣的鉴定属于“友情鉴定”,即无预约收费,事后藏家自动给鉴定家一定的酬劳。但是无论是收费鉴定还是友情鉴定,“严谨性”这个业务准则都是必须谨守的,二者在鉴定前提、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上不应存在一紧一松的差异。我认为5位专家的问题不是“鉴定造假”的问题,而是鉴定行为严谨与否的问题。
《华夏时报》:在今天,虚假鉴定现象普遍吗?
裴光辉:“虚假鉴定”现象自从大陆有了文物艺术品市场起就存在了,现今更为普遍,可以说处处是陷阱,乱象丛生。在民间收藏与买卖中、在公私收藏机构征集征购活动中,在拍卖行乃至在官场,在滋生腐败活动的一切场合中都有它的身影。其表现也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不是几句话能说得尽的。我举一例:比如为了跑官或拿项目等目的,拿一件文物赝品贿请知名鉴定家开具真品证书,然后作为礼物赠送能“起作用”的“大员”。至于那个官员是否真喜欢古玩都没关系,“变现”的渠道行贿者早就为他铺好了。
如何“伪造”虚假鉴定?
《华夏时报》:一般来说,“虚假鉴定”如何“伪造”?
裴光辉:“虚假鉴定”的主要表现就是将赝品说成是真品,将价值低的真品说成价值高的珍品乃至“国宝”。事实上,后一种情况的危害程度并不亚于前者。给你举一个例子,某公立博物馆从民间重金征购一尊清末民初的德化窑白瓷雕像,因其上有“何朝宗”印款,就认定为明代瓷圣何朝宗的原创真品,导致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事后有知情人透露此雕像乃博物馆征集人与收藏者一起在民间古玩市场所购,而这个博物馆征集人本身也是鉴定者。这就不排除虚假鉴定的嫌疑。为什么我认定这尊雕像是清末民初的呢?因为我也曾上手过这尊雕像,并且发现在“何朝宗”印款之外,还有一个清末民初的德化窑瓷庄的商号,虽然被有意无意地磨去,但从残存的笔画中仍不难辨认出来。
除此之外,虚假鉴定的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口头结论,二是《鉴定证书》等书面形式。二者的收费也相差悬殊。不过,这种虚假鉴定其实还是很初级的,目的不外是为了鉴定费。比起那种“埋地雷”式的虚假鉴定,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华夏时报》:什么是“埋地雷”式的虚假鉴定?
裴光辉:就是说鉴定的东西实际上是鉴定家自己的,他找了一个合作者,当做是鉴品的收藏者,然后再放在某种场合为鉴品做真品鉴定和远远超出鉴品实际价值的高额估价。比如“中国田黄石权威”、某电视鉴宝节目专家靳先生就是典型一例。
2004年9月11日,在这档电视鉴宝节目中,一名藏友提供了一方“田黄冻印石”,靳先生立即鉴定为清代田黄石珍品,并估出180万的高价。事后有观众揭露,此田黄石即是其本人田黄石著作封面的同一方,当时靳先生辩称自己著作图版的东西并不等于一定是自己的藏品,为什么不能是其他藏友的藏品?这一解释其实也不无道理。但是仅隔一年半时间,有位姓郭的藏家花300多万元从靳先生手中购得6块田黄石,而其中的一方正是上过这档电视节目的那方。成交后,郭藏家找到当时的“送宝人”查问原委,“送宝人”坦承:上过这档电视鉴宝节目的那方其实是靳先生自己的东西,他只是个“托儿”而已。这样郭藏家开始慌了,他找到我的一个朋友——知名玉石和田黄鉴定家王敬之,王先生鉴定后告诉他,这6块“田黄石”全是赝品,连“地开石”(田黄石是地开石之一种)都不是,其价值只有1000多元。郭藏家为了取证,又委托中国地质大学珠宝玉石鉴定中心鉴定6块“田黄石”的矿物成分,经鉴定皆为绿泥石,没有一块是田黄。郭藏家激愤之下,以商业欺诈报案。这位盛名一时的电视鉴宝专家终于在2007年初被抓获,并在审讯中供认6块“田黄石”全部购自古玩地摊,但是依然坚持是田黄石,超低价买入只是“捡漏”,而非买假卖假。最后这位专家还是退还了郭藏家的全部购款,换来撤诉。
金钱的诱惑
《华夏时报》:您曾说“当今的一些‘鉴宝专家’打劫、剪径者正不乏其人”,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您认为很多鉴定专家是在没有底线地“捞钱”吗?
裴光辉:是的。其实鉴定家收费鉴定,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毕竟你是凭借自己的脑力劳动获取报酬。但是当你没有底线时,性质就变了,比如一件你明知是赝品或疑品,因为藏家事先给你高额鉴定费,或双方背后存在某种利益关联就将其鉴定为真品。藏家再利用你的鉴定证书为号召,以真品价格卖出。这与盗贼还有两样吗,你的角色就已经从鉴定家变为偷盗团伙的成员了。其他各种五花八门虚假鉴定的性质也是如此,所以我称之为“剪径家”。鉴定家和“剪径家”的区别就是有无道德底线。当然鉴定家有时也会误鉴,这又另当别论。
《华夏时报》:作为鉴定家,您遇到过别人要求您为假文物“虚假鉴定”的事情吗?
裴光辉:2006年,景德镇某高仿作坊的老板就曾重金聘请我为其“鉴定顾问”,要求我做两件事:一是指导他们的高仿品在逼真度上“更上一层楼”,二是给所有经我过目“过关”的高仿品开具真品证书。我的答复是后一条免谈,第一条需在瓷器上刻印“高仿”字样。结果不了了之。去年,则有台湾某画廊老板以每幅2万至5万元价格请我画一批模拟近现代名家风格的山水画,还必须署这些名家的名款,同样也要求我出具真品鉴定证书。“印章和做旧我们来做,如在拍卖行成交,还给您分成。”我断然拒绝了。他不解地说:“张大千都做过的,您为什么不能呢?”我说“我不是张大千啊”。
《华夏时报》:您认为一个真正的鉴定家应该是什么样?
裴光辉:一个真正的鉴定家首先必须坚守道德底线,谨守职业道德。其次就是具有“学而不倦”的精神,不但从书本文献中学习,更要在市场上学习,“两条腿走路”。第三要有正确的思维能力。第四要懂得职业回避,不涉及古玩买卖以及有碍鉴定公正客观的其他行为。
虚假鉴定不会消失
《华夏时报》:针对当前文物鉴定存在的诸如“虚假鉴定”等问题,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裴光辉:虚假鉴定永远都会存在。诚信鉴定和虚假鉴定是彼此消长的,社会正义力量占上风时,虚假鉴定自然减少;社会邪恶势力得势时,虚假鉴定也会大行其道。关键是扶本。这个问题是关乎鉴定家个人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关乎信仰缺失与否的问题。或许没办法用什么具体的法律或行政手段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