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曝光环境违法企业 蔡伦造纸厂被罚13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27 16:19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本报讯 (记者 高乐) 近期,市环保部门对我市限煤区24家常年使用燃煤锅炉单位的燃煤煤质、煤场扬尘污染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超过半数的企业均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24家,2家单位储煤场无任何防扬尘措施,8家对煤场进行了部分覆盖,其余14家均采取了有效防扬尘措施;现场采集煤样26个,其中13家单位监测孔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无法监测。监测人员对其余11家企业进行了二氧化硫监测,8家达标排放,3家不达标,其中蔡伦造纸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浓度超过排放标准的11.3倍,因煤质不达标罚3万元,以及超标排放受高限处罚10万元,两项违法行为面临被罚13万元。
企业环保奖罚单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煤质达标的嘉禾制药有限公司、西安市秦悦实业有限公司、思源学院、万隆造纸厂等5家单位管理到位、操作规范,煤质和二氧化硫均达标,环保局予以表扬。
■蔡伦造纸厂未运行脱硫设施,且煤质及二氧化硫全部不达标,情节严重,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责令停炉整改。
■陕西省西安制药厂、中国石化西安石化分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东风仪表厂、陕西建筑科学研究院5家单位无脱硫设施且煤质或二氧化硫超标,依法予以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西安奥辉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有脱硫设施但无法进行二氧化硫监测,且煤质未达到要求,依法予以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青岛啤酒西安汉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有脱硫设施且二氧化硫监测达标,但煤质未达到要求,责令限期整改,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西安东风仪表厂等10家单位无防尘或防尘措施不到位,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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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设施不达标
将被处罚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高乐)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提高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我市将严格煤质、储煤场防尘管理工作。凡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先停运,并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依法给予上限处罚10万元。
根据相关要求,我市范围内的燃煤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燃煤,燃料、煤渣需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凡使用煤质不符合要求燃煤的单位,必须限期清理超标燃煤,并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保证使用燃煤煤质达标。凡因除尘、脱硫设施运转不正常,造成烟尘、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先停运并限期整改,待污处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运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依法给予上限处罚10万元,并将其纳入银行绿色信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