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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易涨难落存在机制性障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08 11:51 来源: 长江商报

  本月的三个交易日,国际油价坐上过山车,继10月4日出现暴跌后,10月5日,国际油价突然暴涨,其中,伦敦洲际交易所原油期货主力合约报价上涨2.95%,重新回到100美元/桶,收于102.73美元/桶。按照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短期内国内汽柴油价调整仍无望。(10月7日《京华时报》)

  在现行定价机制规定之下,成品油价格调整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连续22个工作日以及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但在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化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下,其自身的不足不免引发社会对油价“易涨难落”、“追涨不追落”的质疑。现行定价机制的不足大致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上调和下降起点不平等,为成品油零售价“易涨难落”创造了条件。以每桶100美元作为基准价,若上涨4%,便符合了成品油的上调标准,石油企业要求上调油价的呼声就会提高;若以每桶104美元为基础,则需要下跌4%即跌至每桶99.84美元而不是100美元,才会考虑下调成品油价格。若再以99.84美元为基准油价,只要上涨4%(即每桶103.8336美元),便又符合调价标准了。两相比较,油价第一次上调空间为4美元,而下调空间却为4.16美元,后者多出0.16美元,并且这个差距在基准价越高时越大。

  其次,以现有定价机制,每次调价都是对前一段时间国际油价波动结果的反映,而不是反映其中某一时间点的油价,更不是对未来油价的预测,具有一定“时滞性”。由于近几年国际油价像过山车似的短时间内上蹿下跳,不排除在22个工作日内,有一天甚至一段时间里国际油价大跌,但在另外的时段里又大幅反弹的情况,致使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幅度达不到调整标准。

  其三,现有定价机制参照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价格变化率,而将纽约WTI价格排除在外,由于我们主要从中东、非洲、欧洲进口原油,这样的选择可以理解。只是今年以来,中东的动荡和利比亚战争,造成欧洲、北非石油市场的短期紧缺,三地油价高涨,而这些地缘政治因素对北美市场影响较小,再加上美国金融危机后美国对WTI原油投资监管的加强,致使WTI原油价格相对低得多。我们的参考价就难以及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动情况了。

  市场体系的不健全,竞争不足,则是导致油价“易涨难落”之源。内地成品油零售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少数企业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虽然有壳牌、BP、道达尔等海外公司进入我国汽柴油零售市场,但他们仍然需与内地的本土企业合作,并不能实现汽柴油的自由定价和自由竞争。而民营企业由于资金以及油源与国有三大石油巨头差距甚远,对后者难以构成威胁。数量占优、优质的零售渠道被控制,但在降油价方面,国有石油巨头的加油站并不像外资、民营加油站那样对市场反应灵敏。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油价改革要把改革垄断、财税等结合起来,让垄断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主体。同时,按照价格与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相协调的原则,降低价外税收负担,减少油价中的非成本因素,使得油价真正与国际接轨,从根本上解除消费者对油价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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