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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起内讧 分房权被剥夺引纠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12 08:04 来源: 东方早报

  8名集资人因“分房”权被剥夺起诉项目召集方 该项目成本估算7300元/㎡

  原告代表胡风鎏表示,2006年,他与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签协议,定了“理想佳苑”1套90㎡的房子。今年2月抓阄“分房”时,协会却剥夺了他获得90㎡房屋分红的权利,只能抓阄60㎡。

  早报记者 仇锋平 

  曾在国内率先拿地并开工建设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温州“理想佳苑”已经结顶,预计明年上半年竣工。早报记者昨日获悉,该项目含地价在内,成本估算在7300元/㎡,开盘时将按市价出售——目前,周边房价已超过2万元/㎡。

  因工程造价等问题,“理想佳苑”2009年开工后只打了几个桩便中断,直至2010年7月重新开工;因与相关规定抵触,“自己出钱买地建房、确保获得房源”的初衷被迫更改,“理想佳苑”被迫转为商品房项目,业主只能以“项目股东”的身份获得分红。集资建房发起人、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介绍,今年2月确定分红方式,以抓阄的形式获得“分房”权,对应房屋出售后的利润即为该户“业主”的分红。然而,6名“业主”因不满“分房权被侵”,起诉温州市场营销协会,9月8日该案已在龙湾区法院开庭审理,但未判决。原告代理律师潘雄伟告诉早报记者,还有2名“业主”因相同原因起诉,龙湾区法院已受理。

  集资人也需摇号购房

  迫于买房压力, 2005年2月,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召集“大专以上学历、在温工作2年以上、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营销、管理人才或有相当职称的技术人才”,开展个人集资合作建房,600多人报名。2006年11月,当地1家房地产公司受委托以1.0458亿元拍得龙湾区上江路江前村三产安置地块,计划建造7幢共256套商住一体的商品房,户型分别为120、90、80、60㎡。

  2007年10月,项目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批准,但去掉了“个人合作建房”名义,转按商品房开发模式进行。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可售房源须在网上公开销售。这意味着256名集资者转而成为项目股东,可按投资比例分红,但想购买“理想佳苑”房产,只能与普通购房者一样参加电脑摇号。

  今年2月的成员大会上,有超过2/3的人赞同股东分红延用2006年讨论的分房方式——“分批抓阄”。256名成员以选建户型分群,抓阄获取1套“房源”;项目利润按面积折算进每套房源,作为股东分红。

  据赵智强介绍,选建120㎡房源的成员先抓阄,房源全为120㎡户型;之后是90㎡等其他批次。同批次的抓阄顺序按成员分数而定,分数依土地、工程款缴纳额度和时间而定。

  “分房”权被剥夺引纠纷

  原告代表胡风鎏表示,2006年,他与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签协议,定了“理想佳苑”1套90㎡的房子。今年2月抓阄“分房”时,协会却剥夺了他获得90㎡房屋分红的权利,只能抓阄60㎡。

  据介绍,其余5名原告与胡情况相同,均被剥夺90㎡的“分房”权。原告认为协会违反当初协议,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被告的协议合法有效;责令被告提供“理想佳苑”90㎡户型所有房号给其重新抽签,以确定具体房号。

  赵智强表示,6名原告均同意并表决通过“分房”方式,最初的认购确认书也规定,土地、工程款若未能及时缴纳,取消购房资格。然而,6名原告均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款项,购房资格并未被取消,只是让其他人替代了其90㎡的购房资格;而其得分较低,抓阄排位也靠后。如胡风鎏缴款最高,50余万元,而其中20万是今年才缴的。按规定,90㎡户型的各类款项4年前就该缴纳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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