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黑与白:央行为之定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21:49 来源: 中国联合商报民间借贷黑与白
民间借贷形态多样 央行为之定性
■CUBN记者 邓丽娟 北京报道
本月初,央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央视专访时公开表态:“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这对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民间借贷合法性之争”总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业内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表示,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国内不少传统金融机构银根收紧,令不少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信贷客户陷入“钱荒”,无论是对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缓解国内就业压力来说,都绝非利好消息。相对而言,民间贷款手续简便、条件宽松、放宽快捷,具有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因此其获得合法身份只是个时间问题。
知名B2C第三方融资贷款信息服务平台“融贷在线”总经理王先生称:“粗略估算,仅温州一地的民间借贷总额就高达数千亿元,全国的民间借贷规模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一旦这笔巨款被央行裁定为非法,必然会促使大批债主因惧怕查处风险而纷纷抽资,最终导致企业倒闭潮和工人失业潮,这样的后果显然是各级政府不愿看到的。”
那么,富有争议的民间借贷究为何物?“形状”如何呢?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民间借贷主要指私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也包括个人与“会”等资金互助组织间的资金借贷关系。
资金供求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随行就市,并参照借方的经济实力、资信和信用经营风险等事先讲明借贷利息、偿还期限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借贷。民间借贷的发生往往与民间信用紧密联系在一起,简称为民间信贷。
现存的形态一般有以下4种:
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贷双方直接见面,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由口头约定、或打个借条,用于个人之间,主要是亲友之间临时性资金调剂,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企业之间金额由数万元到数百万元,有的甚至单笔达上千万元。此种借贷借款期限灵活,有不定期、几天、几个月,借贷双方私交好时,期限可以长达几年。互助型借贷基本不考虑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借款的用途主要是解决生活、生产急需。对比银行借贷,民间融资正是温州资本流动的独特方式。温州企业的第一桶金往往得益于民间资本,大多数温州老板创业初本金有限,都是向亲友募资扩展业务的。当地一家电镀公司的老板告诉记者:“我很容易几天内在亲友圈子里借到1000万元。”
2.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入股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部分企业向员工收取所谓“工作保证金”,一方面稳定员工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达到集资的目的;还有些企业委托职工以个人名义,用个人房产作抵押取得贷款后由企业使用,利息由企业支付;企业集资的利率、股息一般等同于或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社会集资,主要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由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面向社会进行季节性集资。也有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逃避一些正规的税费,或因为不具有开发资质,将社会购房者编造为本企业职工,进行虚假集资建房,购房者所交首付款成为建房的集资款项。还有基层政府出面融资,是指为保证行政区域属下的重点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以政府名义向特定对象集资。温州企业多为家族和朋友合资企业,企业内部集资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3.发放高息型借贷。这种借贷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和信誉为基础,筹措资金多用于生产资金的周转。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这种以信用交易为特征、利率水平较高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最主要方式。这种借贷利率根据借款的主体、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时间长短、借款的急缓程度而定,大部分在商业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内,月利率从8‰到30‰。
4.不规范的中介借贷。充当中介的公司对外公开的身份是“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
“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公司等,它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或以非正规中介机构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
另外,民间注册成立担保公司为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业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担保。温州地下钱庄和标会曾是地下金融市场的一大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