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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餐厅12月起禁用一次性筷子 违者最高罚2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18:06 来源: 中国广播网

  陕西餐厅12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筷 违者最高可罚2000

  中广网西安11月21日消息(记者雷恺)《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规范循环经济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除禁止商品过度包装外,餐饮业提供的一次性筷子也将被禁止。

  针对一次性筷子大量使用涉及卫生与环保的现状,《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对“服务业要求”中提出,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倡导宾馆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禁止餐饮业提供一次性筷子。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餐饮企业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餐饮个体经营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涵盖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第三十七条对“公共机构节约”提出规定,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及其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公共机构的消费定额指标及其每年执行情况应当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又比如,产品包装物要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商品包装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标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生产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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