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压煤价提电价暂缓煤电矛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17:10 来源: 工人日报)新华社记者 郑晓奕 江国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30日宣布,自12月1日起全国火电厂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2.6分钱,非居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分钱;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待各地通过价格听证后实施;对发电用煤价格实施临时干预措施,合同煤价限涨5%,市场煤价最高每吨800元。
这套压煤价、提电价的调控“组合拳”,会否推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能否理顺煤电矛盾、缓解供电紧张?政策效应可持续多久,会否再陷煤电联涨怪圈?
阶梯电价:八成居民用电不涨价
发展改革委宣布,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而呈阶梯式逐级递增。阶梯电价将分为三档,覆盖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超出第一档并覆盖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价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同时,政府将对低收入家庭提供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由此每年每户可减少电费支出60元至90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教授林伯强评价这一制度建设是此次煤电调控“组合拳”中的亮点。“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既保证八成的居民电价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多负担电费,还可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促进节能减排。”据统计,2010年我国用电量最多的5%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家采取的综合性措施作用下,我国CPI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10月CPI为5.5%,月度同比价格涨幅已连续三个月回落,电价调整不会改变这个大的趋势。据测算,销售电价上涨5%仅影响CPI0.2个百分点。
发展改革委宣布对煤炭价格实施临时干预,自明年1月1日起的电煤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今年合同价格的5%,同时主要港口热值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在抑制煤价上涨的同时,宣布自12月1日起上调火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2.6分钱、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3分钱。
今年以来,中国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偏快的势头。反映市场煤价走势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11月23日为每吨850元,比年初上涨74元,涨幅达9.5%。这使靠燃煤发电的火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出现巨额亏损,导致缺煤停机,造成东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电力供应紧张。数据显示,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约为3000万千瓦,相当于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3%。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认为,5%的涨幅可以调动煤炭企业兑现合同煤供应的积极性,而800元的市场煤最高限价仍可保障煤炭企业获得较好利润,不会影响市场供应。据介绍,我国煤炭市场存在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格“双轨制”,全年合同煤供应量约在7亿吨,占全部发电用煤的40%,价格比市场煤便宜200-300元。
“这种政府干预行为短期可以控制煤价上涨势头,关键是要加强政府监管。”林伯强认为。为实现调控煤价的政策效果,发展改革委此次宣布了配套监管措施,要求各地方政府取消自行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以促进煤炭市场顺畅流通,帮助煤炭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同时宣布将通过释放煤炭产能以增加电煤供应,并通过调配铁路运力及加快铁路建设,提高电煤运输能力。
“2.6分钱可为火电企业增加600亿-700亿元年收入,可弥补因电煤成本提高造成的亏损,进而提高发电意愿,暂时缓解煤电矛盾,保障全国电力供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部主任薛静认为。
长效之计:推动市场化改革
受访专家认为,这次调价政策“组合拳”兼顾了煤炭、电力企业和终端用户等各方利益,可暂时缓解煤电矛盾,但其实质还是行政主导的短期行为。
林伯强担心,允许5%的涨幅后合同煤仍与市场煤有较大价差,煤炭企业是否有动力保障目前仅为50%左右的合同煤兑现率。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也认为,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效果有待时间检验。煤价涨跌关键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若总体上供小于求,加上煤电运三方关系不能理顺,煤价仍将长期看涨。
受访专家认为,打破煤电轮番涨价怪圈的有效措施是煤电联动,进而建立由市场主导的煤电价格形成机制。“在目前电价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竞争性电力市场尚未建立的条件下,煤电联动机制仍是短期解决煤电矛盾的有效措施。”刘树杰说。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秘书长俞燕山认为,根本出路还是要推动煤电运市场化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