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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租车司机不再承担运营风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8 09:39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武汉12月7日电(本报记者胡新桥 实习生刘志月 通讯员李钧)近年来,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一直是个难题。出租车司机停运事件、打车难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出租车管理部门。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委市政府批准了《武汉市中心城区2011年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在新增车辆的同时,推行新的运营机制:购车费用将全部由公司承担;企业除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外,双方还要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以保证企业不将投资和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由此,武汉3万余出租车司机有望成为“纯劳动者”。

  2817辆出租车率先采用新规则

  按照新方案,武汉市拟于2012年2月1日前新增出租车1317辆。此次新增出租车的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2年2月1日起计算。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为每车每年6400元,仍按年度收取。

  2010年12月,武汉市曾新增1500辆出租车,目前这1500辆出租车已开始试运行新机制,加上此次新增的1317辆,明年武汉市将有2817辆出租车实行新运营机制,占全市出租车的18%。

  按照规定,参加此次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的出租车企业,规模必须在100辆以上,规模不足100辆的,可通过合并达到100辆以上;2011年质量信誉考核为合格;具有购买营运车辆和缴纳年度经营权有偿出让金的资金能力(暂定每辆15万元)等。

  新运营机制要求,出租车企业全额出资购买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和设施,车辆营运期满5年必须更新;企业聘用两名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龄在5年以上的驾驶员为员工,实行双班制管理。

  公司不得转嫁投资经营风险

  在我国,出租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由政府部门统一配置。按照原有企业对出租车的管理办法,出租车名义上归出租车公司所有,但实际上出资购车的钱往往由驾驶员承担,也就是行业内俗称的“买断”,是一种转嫁风险的方式。

  “买断模式的弊端在于,为尽快收回购车成本,出租车司机往往不顾车容车貌多拉客、多赚钱,出租车公司则只管收管理费、承担部分责任。司机不仅要出资买车,还要每月上交‘份子钱’,导致公司与司机之间矛盾重重;服务质量也难以保证。”武汉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运营机制有望理顺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关系,让司机成为单纯的劳动者,同时形成公司与司机共抓服务质量的局面。

  按照新运营机制,出租车企业除了要全额出资买车之外,还要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驾驶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月向驾驶员发放工资等。

  更重要的是,新运营机制明确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经济责任制合同,不得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和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高额服务质量、安全保证金”以及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或者“高额承包”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

  对此,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涛认为,武汉这一新的运营机制,明晰和简化了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之间的关系,将购车与事故维修这两大出租车运营风险进行了明确,将本该由企业承担的风险不再转嫁给司机,司机由原来的“隐性投资者”转变为“单纯的劳动者”,有利于缓解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企业面临运营质量管理难题

  对于新运营机制可能带来的变化,李涛认为,企业的管理职能需增强。“司机变为单纯的劳动者,不再一切盯着运营收入看,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他说。

  事实上,新的运营机制在增加出租车企业责任的同时,也增加了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措施。出租车司机需要完成企业下达的单车月营运收入定额(该定额不得超过行业协会协商确定的上限,目前每月6900元);同时,不得将车辆交给《经济责任制合同》规定以外的人员营运;严格遵守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每日高峰期不得交接班。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出租车计价器有管理功能,可确保司机每周都回企业“报到”,有利于企业及时履行促使司机及时更换座套、保持良好车容车貌等管理职责。

  武汉市客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新机制前期试运行情况来看,企业与司机各方反映都较好;随着车辆的不断更新,未来武汉所有出租车都将实行新运营机制,以破解出租车行业难管理等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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