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资缩水8500万案再开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6 15:10 来源: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4被告竟称因“时间太久”记不清身份 该案将定期宣判
本报讯 (记者 郭玉红)12月15日,兰州“国资‘缩水’8500万”案在兰州中院开庭,万厦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永春等4人涉嫌贪污、虚报注册资本、挪用公款、行贿4宗罪受审。庭审持续到晚7时许结束,法庭宣布该案将定期宣判。
当日庭审较一年半前于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有相同亦有不同。相同的是,检方指控罪行未有增减,3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仍在原岗位供职。被告席上仍是4名主任律师,辩护观点未有变化,只在内容表述上进行了调整,从曾经的法理辨析强化为事实分析。不同的是,法庭完全公开审理,除被告人亲朋外,关注此案的法、检人员以及多家媒体百余人均被允许旁听。
上午10时20分,审判长法槌落下,王永春从羁押室步入法庭之际,颔首向旁听席上的亲朋致意,并以“没事,没事”安抚焦灼的亲友。待4被告人并列于被告席前,法官警示王永春要遵守法庭秩序。随后,王永春仍有侧首偷看旁听席的举动,遭法警制止。当审判长核对4人身份时,4人似乎略有抵触,法官训诫后则诚恳回答“真是时间太久,记不清了”。王永春更是连自己的出生日期都称“忘了”。截至11时40分,庭审只进行到对第一被告人王永春第一起指控的调查发问阶段。下午1时继续开庭。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证据繁多冗长,控辩双方围绕企业性质、被告人身份等焦点问题激辩多个回合。
据悉,该案经移送管辖后由兰州市检察院制作起诉书,送达于看守所时,王永春曾有拒绝接收的表示。
■案情简述
兰州万厦房地产公司国资缩水案
据指控,1993年,王永春被任命为国有企业兰州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至2003年间,王永春在新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时,通过伪造文件虚报、抬高注册资本取得设立和变更登记。
2008年8月,万厦公司也用同样手段进行虚假公司登记。2007年,城建系统企业进行脱钩改制时,王永春将高达8800余万元的“万厦公司”国有资产“缩水”到仅有380余万元。在经营公司业务时,他还与另3名被告人串通瓜分千万元公款。案发落网后,王永春重金拉拢狱警通风报信,试图伪造证据掩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