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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年缴车船税要提交排气量凭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9 01:49 来源: 东方早报

  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针对实施中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按年征收的一种税。

  “车船税法规定乘用车也就是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及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要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计征车船税,而之前的车船税是按载客人数多少计税。”这位税务总局负责人说,“拖拉机、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均不在车船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应当一并缴纳车船税;如果已经自行申报缴纳了车船税,应当提供机动车的完税证明。”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明年是车船税法实施的第一年,纳税人在办理缴纳机动车车船税手续时,要按照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据介绍,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上述负责人还强调,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船税完税情况实施核查,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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