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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工薪酬指导价位表出炉:月薪普涨300-80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08:02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昨日,市民政局正式发布《东莞市2011年公益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价位表》,社工购买标准涨至7.2万元/年·人,中级、助理级、见习期等级别社工的薪酬都上涨300~800元/月不等。此外由于新标准首次提出机构可发放绩效工资,未来社工行业将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因此社工每月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差异会比较大。市社工办表示,按规定新标准从10月开始执行,因此各机构将按新标准补发10月、11月差额部分工资。

  岗位购买标准升至7.2万元/年·人

  据介绍,目前东莞全市社工机构采用的社工薪酬指导标准是2009年制定出台的。昨日发布的2011版新标准将岗位购买标准从6万元/年·人提升至7.2万元/年·人,但仍与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将社工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等6个级别,其下又细分为16个档,技术职称越高平均薪酬相应越高。

  据悉,见习期、员级、助理级、中级4个级别的社工平均薪酬上涨了300~800元不等,但正高级和副高级社工的薪酬指导价则要“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后另行研究确定”。

  然而,市民政局社工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个上涨幅度并非社工能全部拿到手。“此次出台的薪酬指导价位包含社保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含社工培训经费、活动经费和机构管理费用”。

  绩效工资或致“同工不同酬”

  此番新标准实施后,社工实际每月能多发多少薪水?对此,市社工办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薪酬标准只是政府指导价,而各社会组织有自主权在此标准下上下浮动,即不同社会组织、相同职称等级的社工可能工资不一样。

  此外,与现行标准中不同的是,新标准首次明确提出“绩效工资”,机构必须保证用于社工薪酬的经费总额不低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的80%,但在此基础上机构可从社工平均薪酬总额中提取10%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该负责人介绍说,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则由机构自行制定,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档次按季度或半年发放。因此,绩效工资的存在就造成了相同机构、相同职称等级的社工,工资也可能不一样的结果。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改变之前‘一刀切’的薪酬标准,避免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有利于激励社工。”该负责人解释说。

  将按新标准补发10月、11月工资

  然而该负责人也表示,该份新标准将按原计划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各社会组织10、11月的工资须按照新的标准补发给社工。此外,市民政局将会同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专业技术人员平均薪酬变动情况,适时对薪酬指导价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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