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幼儿园收费被削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5 15:31 来源: 哈尔滨日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称,《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代收代管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保育教育费
住宿费
教育成本补偿费
捐资助学费
赞助费
建校费
幼儿教育费用
生活提供方便费用
实验班费用
特色班费用
兴趣班费用
课后培训班
亲子班费用
严禁另行收取
代收代管
严禁收取
统一收费
违反规定请打举报电话:“12358”
制图:郑保卫
上不起的幼儿园……
幼儿园赞助费飙涨
父母“拼钱拼命拼关系”
有媒体报道,去年广州幼儿园和小学的赞助费、择校费等各种名目费用一路飙涨,部分学校的价码高达六七万元。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市每年公立幼儿园报名时,由于优质学位紧缺,赞助费、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一路飙涨,有的幼儿园赞助费价码已经开到5万至6万元。
由于公办幼儿园价码太高,很多家长转战收费本就不菲的民办幼儿园,但走进咨询发现,民办幼儿园因为学位吃紧也开始收取赞助费。
前不久,北京一家一级示范幼儿园把赞助费从早先的每年8000元突然提高到每年18000元。部分家长介绍,按照新标准,三年仅赞助费每个孩子就要花费54000元,加上每个月540元的保育费,三年共计19440元。一个孩子上幼儿园就要花费8万元左右。有的网友说,读个幼儿园堪比上大学,不光是“上不起”,小孩入园简直是“拼钱、拼命、拼关系”。
最高4380元最低200元
沈阳幼儿园收费高低差21倍
日前,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市皇姑区政府督学室副主任时洪就幼儿园收费问题对133家幼儿园进行专题调研,发现,幼儿园收费问题极为混乱。
在时洪专题调研的133家幼儿园中,有公办幼儿园34家,民办幼儿园99家。
“调查发现,幼儿园收费相差很大。”时洪在她将在“两会”上的发言材料中介绍,被调查的幼儿园中,位于浑南新区的某幼稚园收费最高,每月托费4380元(不包含餐费),而收费最低的某家幼儿园每月托费200元。
除了每月托费4380元的幼儿园外,皇姑区还有一家幼儿园每月收费将近3000元,收费在1000至2000元之间的幼儿园也为数不少。条件不错的公办园和相对正规的民办幼儿园每月收费都在1000元左右。
以沈阳市某连锁幼儿园为例,2010年9月的托费为每月980元,2011年3月托费涨至每月1380元,不考虑伙食费涨价,半年内托费上涨四成。
很多幼儿园在2011年前后都将原来的1000元以下的托费涨至1300元左右,其中大部分为民办幼儿园。
四招保“削”费
一是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
二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将幼儿园收费作为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每年开展的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内容之一,督促幼儿园依法经营,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
三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许可证年审,对违反规定的,将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和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政府加大投入
总体看,我国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费用。
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方面,需要明确政府责任,增加资源供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下一步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另一方面,要针对幼儿园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暂行办法》还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幼儿园应酌情减免收取保育教育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综合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