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败诉被判付广告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1 13:25 来源: 北京日报本报讯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徐立平 朱建美)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投资的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状告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索要260余万元广告费。近日,海淀法院审结此案,判令今麦郎支付118万元广告费。
早在2008年,今麦郎和澳卫时代公司就因这起广告费纠纷在河北当地法院对簿公堂,当地法院以此案涉嫌刑事案移送公安机关。去年9月,河北隆尧县检察院认为合同诈骗证据不足,决定对方宏进不予起诉。此后,澳卫时代公司把今麦郎公司起诉到海淀法院追讨广告费。
澳卫时代公司诉称,公司与今麦郎自2007年4月2日开始合作,并于同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央视2套播放今麦郎方便面广告,共计50分钟,广告费为260余万元。庭审中,今麦郎公司辩称,双方没有任何关于播出广告的书面合同,且本案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2日,今麦郎公司媒介部人员齐某向澳卫时代公司副总经理温某发出了一份《广告换版通知单》,要求于4月16日更换“辣煌尚促销版”广告片。澳卫时代公司收到上述广告通知单后,于同年5月1日至6月1日在央视2套《欢乐家庭》栏目中每天播出两次。法院认为,澳卫时代公司与今麦郎公司之间虽未签订过书面合同,但从《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看,双方存在委托关系。据此,法院根据广告计费标准,酌定判令今麦郎公司支付118万元广告费。
宣判后,今麦郎公司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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