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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裁决我国稀土限制措施不合理 出口政策或调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6 00:17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王超报道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9种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争端案,有了最终裁决。而这一裁决也将中国稀土推上了风口浪尖。

  1月30日,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即中国以环境为由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的关税、配额及其他一些政策均不合理。

  据了解,该案还要追溯到2009年。当时,美国、欧盟以及后来的墨西哥向世贸组织起诉中国对铝土、焦炭等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他价、量控制措施,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化工产业在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

  对此,我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是“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需要”。而事实上,中国对这9种原材料实行出口限制也的确有据可依。

  对于此案中国为何会败诉,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对9种原材料征收关税、出口配额的同时,并未对这些原材料在国内的生产和消费加以限制,这就造成国内外企业面临不平等的待遇,违反了WTO的公平原则,中国因此而败诉。

  根据GATT1947第20条(g)款的规定,对某些可用尽的资源可采取限制开采和使用的措施。但也明确提出,“与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

  苑志斌表示,我国在WTO准则的理解上与国外存在不小的差距,我们不能仅凭自己的需要来取舍WTO准则,仅仅强调自己保护资源而塑造一副理由充足的形象于事无补,根本无助于贸易争端的解决。此次中国败诉应当好好反思一下自身在制定政策方面的漏洞。

  这一裁定也将中国稀土出口政策推向了风口浪尖。“此次裁定结果会为欧美等国起诉中国稀土增加了借口和理由。让中国取消稀土出口限制才是欧美等国最终的目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姚新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

  众所周知,我国稀土正在以39%的储量支撑着世界90%的用度,而且价格低得可怜。为了从稀土大国变成稀土强国,2011年年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稀土产业规范性政策,稀土价格一度出现大幅度上涨。出口限额的调整更是让欧美等国无法再从中国捡“馅饼”吃。

  令人担忧的是,按照中国现行的稀土出口政策,和9种原材料出口限制政策大同小异。欧美一旦起诉,后果同样堪忧。苑志斌指出,稀土出口征收关税,出口配额受到管制,但国内消费却不受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该主动改变稀土的出口限制政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研究室主任杨立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坚持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政策目标,适当调整政策措施的着力点,更多地在行业准入、环保标准、生产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逐步减少针对出口流通环节的数量限制措施。

  正略钧策咨询公司顾问魏广巨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短期来看,中国应该控制稀土的开采量,明确划定稀土开采区域,哪些地区的稀土可以开采,哪些地区的稀土禁止开采,并以法律的手段杜绝稀土的违规和违法开采行为。同时,政府还应提高稀土行业准入门槛,对企业征收环保税。

  长期来看,我国要转变稀土产品出口结构,从以出口原料为主转向出口下游产品。中国应着力研发或从国外引进稀土深加工技术,延伸稀土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届时,稀土的真正价值将得以体现,稀土出口限制也不会遭到更多的质疑和攻击,稀土出口价格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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