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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部署银行业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13:54 来源: 上海金融报

  本报讯 近日,银监会召开电话电视会议,通报《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部署专项治理重点工作。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慕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突出重点,抓住实质,紧扣金融消费者意见大、社会反应强烈、严重危害银行业声誉的问题,重点对存贷款和服务收费两大领域存在的问题逐项排查,深入整治。

  会议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从查源头、查程序、查行为入手,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从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入手,整治不切实际的快增长、高指标问题,校正经营导向,从源头上杜绝各级机构、网点及员工的不规范经营冲动。要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区分贷款融资和各项收费业务的不同营销、定价程序,要从产品开发、功能设计、收益测算等环节进行充分论证和询价公示,防止自定价目和层层加价。建立公开、完善的违规收费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掌握分支机构违规收费行为,及时查处纠正。二是严格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严禁变相提高利率;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不准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三是按照名录管理、统一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由总行总部统一制定服务收费价目名录,在网站上统一公布或印制手册发布。四是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服务收费管理和投诉处置,进一步健全举报和投诉机制。

  会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研究、早布置、早落实。从总行到各级分支机构要层层实行行长(经理)负责制,由专门部门牵头负责,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各级监管部门要开展单独或联合媒体的明查暗访,加大对不规范经营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以促进银行业的合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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