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四川公司收益协议曝光 欲起诉爆料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5 16:00 来源: 新闻晚报中石化四川公司40%年收益投资协议曝光
中石化集团欲起诉爆料人
□记者 王毅鹏 综合报道制图任萍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近日陷入“高利贷”漩涡,2月14日,该公司董事长黄久长称金鑫公司原股东刘明等侵犯公司声誉,将提出诉讼。2月7日,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被指发放高利贷。金鑫地产原董事长刘明称,2007年开始从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融资,融资的月息在2分5,甚至3分,远远超出当时国家基准利率的4倍。
本报记者综合多家媒体的报道得知,与金鑫地产同处达州当地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称也从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借款,但签署的协议时规避了“高利贷”的嫌疑。截稿时为止,记者未能获得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高层表态。
更有达州两家当地开发商透露,“大地房地产公司因无法偿还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高息贷款,被告上法庭,法庭判房地产商用项目资产抵债。 ”但对此说法,大地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其普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40%固定年收益回报
宏观调控前,房地产业获利颇多,一些达州地产商表示,即使是用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高额利息借款运作,项目也已顺利结束。但是,有些地产项目因为种种原因进展不顺利,又赶上房地产不景气,让利息压得喘不过气来。
达州一个开发商透露:“当初打算借一年期的高利贷。 2007年底拿到数千万元之后,在一年之内启动项目并办理预售许可证,拿到首付款后偿还高额本息。 ”
但是后果并非如此,因为项目进展不顺利,耽误了工期,所以资金没能回笼,无法偿还本金和收益。利滚利,三年后的2010年,该房地产商欠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利息比本金还要多。该开发商介绍,黄久长注资房地产签署协议的时候,规避了放高利贷款的风险。
他出示了其与四川石化投资咨询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大致内容为,四川石化投资咨询公司向房地产商投资,房地产商按照40%的固定年收益回报给四川石化投资咨询公司。
另一位达州房地产开发商告诉记者,以前都是这样签协议,但是后来出现另一种投资协议,即类似给金鑫地产的股权投资协议。此前,金鑫地产自曝,“因为无法按时归还高利贷,公司被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占有。”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财务副总吴秀珍称,给金鑫地产的资金不是高利贷,而是投资。而在其注资的公司,账目上也很难看出来。上述房地产商告诉记者,“当资金到账的时候地产公司计银行存款增加,应付账款增加,当偿还高利贷的时候,计银行存款减少,应收账款增加。高利贷利息未计入财务费用,到时候拿应收账款做文章。从资金来往上,也不易察觉房地产企业借了高利贷。 ”
有些开发商表示,现在已支撑不住,但又没完全的把握能认定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就是高利贷,来否定投资协议的法律效力。
据开发商透露,在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拿到地产公司后,选择把项目交给其他的地产公司。在星胜花园危房改造项目现在已经成为 “石化南苑”,该楼盘售楼部销售主管杨进告诉记者,“中石化是投资方,四川嘉阳是开发商。 ”
地产项目样本
达州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称,他也签署过类似协议。
此前,金鑫地产从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融资,始于达州“星胜花园”危房改造项目。
2007年底签署的 《投资协议书》显示:“星胜花园”危房改造安置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方式为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全权委托有资质的开发商金鑫地产负责项目开发建设与销售。
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后更名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招聘广告则称,该公司是中石化集团在川企业,总资产规模已达30亿元,年销售成品油100万余吨、天然气9000万方,年实现销售收入逾100亿元。
根据深圳、达州、成都工商资料,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由四川省中化实业有限公司控股60%,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持股40%的合资公司。黄云通过辗转投资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而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其子名黄云。
达县人民政府2007年11月5日付印的会议纪要中称,“待开发商金鑫地产与拆迁户签完协议后,投资商中石化四川分公司立即将3000万元资金用于拆迁户安置和该危改项目建设。 ”
在金鑫地产中,除刘明控股87.5%、夏德菊、王家云各持股6.25%。2007年12月12日刘明、夏德菊、王家云曾经与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过一份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金鑫地产增资3000万元,使注册资金成为3800万元。
为获得稳定投资收益,以后要求上述三个股东以5800万元的价格将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赎回。
刘明称,这个协议没有生效,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注入资金的方式不是通过对金鑫地产增资,而是放高利贷。“资金到账的方式是我出借条,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安排关联公司划款。 ”
达州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称,他也与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过类似协议,因为是用股权抵押,偿还借款后还要拿回,所以没有进行工商变更。也就是说,有可能刘明已经将股权抵押给了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导致后来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股权。
借款抵押保证收益
达州多家房地产商透露,在借款的时候,房地产企业必须有抵押,抵押物一般有土地、地产项目和股权等。如果不能按时偿还资金,这些抵押就会被四川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拿走。
2008年8月25日,金鑫地产的全部股权放到了黄波名下。刘明称,黄波是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驻达州项目办事处负责人。
刘明找黄波交涉,“黄波说只要偿还了本息立即归还股权和法人代表地位。 ”
2011年2月21日,黄波还向刘明出具了《承诺书》,“鉴于四川金鑫房地产公司目前的债务情况,若刘明在2011年2月23日下午6时前组织资金1.4亿元,用于清偿中石化债务,本人愿将所持金鑫公司100%股份零转让给刘明个人。否则该承诺无效。 ”
还款大限之后的2011年2月27日。刘明为了拿回金鑫地产,在2011年3月筹到了1.3亿元资金,准备清欠。但是此时已经过了黄波限定的还款日期,而且有些项目已经易主。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彼时也认为金鑫地产是个优质公司,称“2011年开始,金鑫地产走出了困境并实现赢利。 ”
多家房地产商介绍,不管项目能否盈利,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都有回笼资金的保障,比如,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都可按照“投资协议”由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拿走,房地产开发商所有的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