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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保大病住院补助今年起即时支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1 12:01 来源: 北国网-半岛晨报

  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本年度内住院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补助由次年计发调整为当年住院即时补助,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住院负担。这是记者昨日从本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大病住院补助不再次年发放

  最近出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发现自己的住院结算单与以往不同,上面多了“医保内个人自负累计”和“个人负担补助”两项内容。参保患者当年住院医保内个人负担的费用累计额和相应补助金,在住院结算单上一目了然,并即时支付。截至今年2月上旬,已有1800多名符合补助条件的参保患者于出院结算时即时领取了补助,补助金额达468万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连市从2005年起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个人负担过重补助这一惠民政策,具体指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转往异地和异地急诊治疗)因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疗、门诊透析等,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年度内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以往这项补助在住院的次年由医保中心根据上年基金结余情况确定补助比例,于二季度发放给享受补助患者。

  患者享多少补助如何计算

  昨日,在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参保患者于德贤用他今年以来的两次住院经历,为“即时发放补助”进行详细介绍。他因冠心病先后于1月和2月两次入院进行心脏介入手术,其两次住院结算单上显示的个人负担补助分别为:9175.49元和279.3元。

  “这位患者2012年第一次出院结算单中,个人负担累计金额为31214.88元;其超出5000元部分乘以35%,正好就是9175元的补助金额。”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说,于德贤今年第二次住院时,医保内个人负担为700多元,用它直接乘以35%,得出279.3元就是本次享受的“负担过重”补助金额。

  市医保中心负责人称,大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单位对计算机经办系统和医院的结算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其中,年度内住院个人负担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补助在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助作为升级改造项目之一,从2012年开始运行。这一调整极大方便了参保患者,不仅省去了等待期,也免去了患者或家属奔波领取补助的麻烦。 记者张星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患者:

  2012年度住院负担过重确定的补助比例为35%

  属于“低保对象”的补助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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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度补助今年第二季度发放

  晨报讯(记者张星) 昨日,市医保中心称,2011年度5000元以上“个人负担过重补助”的计发办法仍按以往经办方式,将在2012年第二季度进行发放,补助比例为35%,属于“低保对象”的补助比例为70%。

  此项补助发放工作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对于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各区退管中心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统一领取后,各街道退管站具体负责发放。对于单位在职职工及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由单位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

  对于个体缴费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所在区医保中心领取。如果非本人领取,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死亡人员由其继承人领取,继承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与死者的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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