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起诉苹果在上海开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3 11:14 来源: 深圳特区报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吴凡)iPad商标权之争昨日在上海开庭,深圳唯冠与苹果在庭审中激辩四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结果。作为应诉方的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在中国内地的总经销商,一旦败诉可能会导致iPad在中国内地无法销售。因此双方十分重视,深圳唯冠携自产ipad出庭作证,苹果出示了全新证据。
唯冠ipad亮相
昨日上午9时,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案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这也是此案在沪一审的第一次开庭。原告深圳唯冠提出诉前禁令,要求苹果停售一切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相关标志,销毁相关宣传品,通过媒体消除影响,并赔偿诉讼费用1万元。
庭审中,深圳唯冠提交了4组共17个证据,以证明其在2000年就已拥有ipad商标,并且在这之后一直生产相关产品。作为关键证据,深圳唯冠携带了自产ipad产品出庭,依据外包装描述该产品为一款超薄液晶显示器。
苹果一方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实物并未进入市场销售,不具有真实性,同时应有质检代码和许可批示,并且有相应的纳税记录。深圳唯冠并未出示相应财务记录,但代理律师辩称,公司在金融危机后经历了债务危机,而产品却仍有小规模生产,而且原件产品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纳税记录则与侵权案无关。
苹果新证据未获采纳
苹果方面针对深圳唯冠的诉讼要求提出,驳回原告要求,申请终止本案审理。同时,苹果方面出示了全新证据:一份“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呈批表”,上有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所签批的“准”字。但此项新证据并未得到法庭的采纳。
苹果在庭审前发布声明称,香港法庭公开支持苹果公司,并于首次曝光iPad商标权的判决书,将此作为驳回诉前禁令的重要理由之一。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表示,在中国大陆法院审判只能遵照本地的商标法,香港法律无法影响大陆的裁决。
上海法庭方面表示,本案将择日宣判或进行第二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