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就业政策不得与户口挂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12:04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国务院发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推进城镇化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
通知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继续合理控制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规模,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现行城市落户政策。
不得强收落户城镇农民工土地
通知要求,要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不得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避免擅自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损害农民权益;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义务教育等政策要与户口脱钩
通知强调,要着力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对暂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下大力气解决他们当前在劳动报酬、子女上学、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
【新闻落地】
目前济南就业培训 外来打工者门槛高
“以后就业政策不和户口挂钩了,那我想参加技能培训就方便多了!”23日晚,听记者说到国务院刚刚发出的通知,来自菏泽的农民工魏学国有点兴奋地说。
魏学国最近正在为自己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事情发愁。魏学国来济南打工三年了,做过喷漆工、送货员、保安等工作,因为没有一技之长,频频变换职业和工作。尽管一直卖力地干,月收入却一直没超过2500元。“我看现在好多工厂都在招电焊工,一个月工资能拿到3000元。我以前也有一点电焊基础,但是没有上岗证。听说政府有政策可以给农民工就业培训补贴,我就想参加政府补贴的焊工培训,考出技能资格证来,也好找工作。”魏学国对记者说。
不过,事与愿违,按照济南市目前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魏学国这样的外来打工者享受就业培训补贴的门槛,要比拥有济南户口的人高出一些。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济南,能够享受就业培训补贴的人员分为有济南市户口的城镇失业登记人员、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没有济南市户口的外地来籍务工人员四类。
以魏学国想参加的电焊工技能培训为例,政府对中级焊工培训的补贴总额为1000元,前三类有济南户口的群体,可以在参加完就业培训并拿到合格证后,领到800元补贴,找到工作后,再领到另外200元。而像魏学国这样没有济南市户口的打工者,必须要在参加完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后,才可以一次性拿到全部的就业补贴。
(记者田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