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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驳回唯冠禁售iPad申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17:47 来源: 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讯】(记者 刘金玉)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昨天下午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同时,本案中止诉讼。

  裁定不代表案件宣判

  浦东法院认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双方商标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在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的情况下,认定苹果销售“iPad”平板电脑构成侵权尚缺乏依据。

  法律界人士表示,浦东法院昨天公布的裁定并不代表本案宣判,裁定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作出,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具体到本案,则意味着双方商标权纠纷谁是谁非还没有最终定论。

  唯冠律师将提起复议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湘辉昨天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案件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裁定,还不是最后判决。

  “法院做出此裁定的依据是有关商标确权的终审还在进行之中。但根绝我国的商标法,我们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对苹果iPad实行禁售令。”

  谢湘辉认为法院的判令是错误的,并表示,深圳唯冠方面将尽快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法院重新就此案开庭。

  谢湘辉同时告诉记者,深圳唯冠此次起诉的对象——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公司旗下的一家经销商,主要负责苹果在上海的陆家嘴、南京东路、淮海路三家直营店的销售,并不是此前外界传言的苹果在中国的总经销商。而注册在上海外高桥的“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认为是苹果在国内的总经销商,唯冠暂时没有起诉这家公司。但谢湘辉告诉记者,不排除以后把这家公司列为被告。

  苹果公司重申此前声明

  苹果中国发言人表示已经知悉浦东法院裁定,并坚持了此前的声明:“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

  23日上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iPad商标权案在上海浦东法院进行一审开庭。深圳唯冠提出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要求在此官司宣判前禁止苹果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iPad,并称愿意为可能对苹果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唯冠还要求拆除店面的iPad商标,销毁相关宣传品,登报澄清,并要求赔偿一万元,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苹果方面认为,深圳唯冠iPad产品未进入市场,目前商标权不稳定,向法院申请终止本案审理。同时在法庭上出具了一份新的证据,以证实当初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曾批准过转让iPad中国商标权事宜。苹果出具的证据是一份涉及到iPad中国商标权的转让协议呈批表,杨荣山在这个表上签署了“准”字。但此证据并未被法庭采纳。

  浦东法院23日未当庭宣判,但要求双方不得对外发布任何有关官司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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