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小产权房需祭出雷霆手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4 04:29 来源: 深圳商报□信海光
2月21日,国土部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等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我国将选择“小产权房”问题相对突出的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并再次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所谓小产权房,一般是以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由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存在着大量的小产权房,据非官方数据称,全国有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这个数字虽然未必准确,但却多少能反映出小产权房问题牵涉到的人群之广。
面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数量巨大的小产权房,其清理工作无疑将是个难题,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凸显出试点清理小产权房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事实上,小产权房之所以变成难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多年来小产权房问题一直在拖,一直得不到有效的清理。
尽管几年以前小产权房就已经被宣布不受法律保护,但由于一直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清理,以至向房地产市场传递出错误的信号,不少消费者都以为小产权房实际上处在合法与不合法之间的灰色地带上,他们以为现在购买了便宜的小产权房,国家终有一日会给小产权房以合法地位,再加上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基于利益合谋下的推波助澜,使小产权房尽管被披上了非法的外衣,但却依旧数量越来越多。
事实上,在现实中也确实不乏小产权房被“漂白”的案例。比如南京七彩星城小产权房,其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近日却被曝出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该开发商花1个多亿补缴了土地的费用)之名,在苦等了五年之后,身份一下“野鸡变凤凰”转身成为大产权项目。地方上都如此视国土资源部的“小产权房转正禁令”为无物,又怎怨得消费者踊跃购买小产权房?
所谓五心不定,输得干净。不管小产权房在道义上是否有存在的价值,有关部门早就应该祭出雷霆手段,给出一个明确说法。这既是对国家政策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而市场也需要国家政策的确定性。如果一直犹豫不决,不积极作为,就难怪被外界理解为“默许”和“默认”了。
当然,要清理小产权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说着容易而做起来难,但这却不能成为迟迟不动手的理由。至少,划一条时间线,立刻制止新一轮“小产权房放量”。
至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小产权房问题,其实有专家也指出了两条治理路径:其一,是购房者通过支付“转化费用”将“小产权房”转正,从而使“小产权房”拥有合法的商品住房身份和地位;其二,地方政府购买大量“小产权房”,通过内部流程转换使“小产权房”合法化,最终冲抵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
这两条路出发点都是以经济手段解决遗留难题,从而规避了可能的矛盾激化,都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