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当网擅自取消订单 5位消费者一审胜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11:34 来源: 燕赵都市报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婧)2011年,当当网在一次促销活动中,单方取消订单,引发千名消费者集体维权,要求当当网按约定履行协议。其中首批维权的6名消费者中,5名消费者胜诉,当当网不服判决,再次上诉。2月27日,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未当庭宣判。
订单无故取消
2011年8月9日,当当网推出“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活动,家住北京昌平区的钱女士,在活动开始的半小时内,先后提交了三个订单,购买了66册图书共计150元货款。当天,钱女士发现,自己的订单被当当网单方面取消,已经发货的订单也显示为交易未成功。
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当网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交付所购书籍并赔偿损失200元。2011年12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当当网交付钱女士所购书籍。
此前,多家购物网站均出现随意取消订单事件,遭到消费者声讨。当当单方面撤单一审败诉,为网络购物规范化开了一个好头。
当当网:标价错误
对于钱女士的诉讼请求,当当网认可其中两个订单合同成立。但经过工商管理机关调查,认定为人工将折扣标成标价,属于标价错误,合同造成重大误解应予以取消。
法院审理认为,钱女士认为当当网交易条款里关于合同缔约的规定,已经发生变化,并且当当网未告知钱女士,因此,约定对钱女士不产生效力,当当网应当履行交付书籍的义务。对当当网以“重大误解”为由,缺乏事实和证据,不予支持。
律师称合同已经成立
据此案的代理律师王鹏介绍,二审并未当庭宣判,双方继续就此案提供证据。其中原告方提供了与当当客服沟通订单的录音电话,客服介绍,原告的订单已经发出,而此信息为虚假信息。该证据表明合同已经成立,当当网是擅自取消订单。
王鹏认为,根据当当网系统发布的”订单审核通过“表示,证明其已收到消费者按照其网站公布的价格达成合同成立意愿。合同内容的的主要条款已经具备: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和方式等。自当当网在系统中看到”订单审核通过”信息时,合同已经成立。至于当当网单方面提供的有关合同成立的声明,是当当网在发生一系列价格乌龙事件后,强加给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