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旅顺副局长帮黑老大强行入股获利被立案处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13:19 来源: 北国网-半岛晨报

  这位黑老大打捞文物当废铁卖

  旅顺刘明洲涉黑团伙15人获刑,该案还牵出一位副局长

  2月28日,西岗区法院对一起涉黑案进行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刘明洲为首的犯罪团伙受到法律的制裁。

  记者了解到,“黑老大”刘明洲犯9宗罪获刑20年,其领导的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强迫等手段,在旅顺口区各渔港、海域垄断收获渠道、海洋渔业资源等,从而达到对该区域、行业的非法控制,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5人涉黑团伙在旅顺口区称霸一方

  50多页的判决书,记录了刘明洲等15人的罪行。在判决书的首页,主犯刘明洲的名字赫然排在第一位,曾经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今成了涉黑案主犯。

  刘明洲现年39岁,系大连海香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是旅顺口区。

  记者了解到,自2006年以来,刘明洲为了达到聚敛钱财、称霸一方的目的,欺压渔民,树立威信,先后将多名亲属及两劳释放、社会闲散人员网罗在身边。尤其是在2008年,刘明洲承包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后,为了达到控制渔港、垄断海洋资源、攫取经济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首的,较稳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刘明洲为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林乐南、刘明全、刘明颖、刘恩为骨干成员。而孙某、赵某等人长期在刘明洲手下,追随刘明洲、林乐南等人,实施犯罪。

  该组织先后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攫取大量钱财。去年11月份,西岗区法院经过两天开庭审理,查明了刘明洲等人的犯罪事实。

  团伙成员打伤人“黑老大”出20万摆事儿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开始,刘明洲等人就开始干打人、砸车等不法勾当,出事后,刘明洲常常用金钱来了结事端。

  时间回到2006年,当时在旅顺口区柏岚子港南坝附近,刘明颖在帮刘明洲收货时,因被害人王某不慎将脏水溅到其身上,他与被害人王某发生口角,并与王某等三人发生厮打。后来,刘明颖为了报复,遂纠集林乐南等人,持棍棒殴打王某等三人,致王某轻伤,另有一人脑震荡。事后,刘明洲为了结此事,出资4万元进行赔偿。

  2007年6月,刘明洲与同村刘某共同竞选村主任一职,刘明洲为泄愤,指使林乐南带人欲将刘某的黑色奥迪车砸毁。 2007年6月7日21时许,林乐南纠集数人持镐把在旅顺口区北海街道兴海路与观海街交叉路口处,将刘某的黑色奥迪A6轿车砸坏。经鉴定,共造成损失2.9万余元。

  2008年12月10日14时许,在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门岗处,因门岗的狗咬了船员张某,门岗值班人员与张某等三人发生口角并厮打。林乐南得知此事后,纠集多人赶往董砣子中心渔港门岗,持棒球棒、菜刀、砍刀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事后,刘明洲为了结此事,出资20万元赔偿三名被害人。

  非法卖油 非法打捞沉船 该团伙啥都干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除了打砸等暴力行为,刘明洲等人还干着其他不法勾当,谋取利益。

  2008年2月,刘明洲承包旅顺口区董砣子中心渔港后,在尚未取得成品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柴油零售业务。刘明洲联系货源,刘明颖负责销售。从2008年下半年起,到2010年4月,刘明洲从盘锦、抚顺等地购买柴油,或者通过油贩子从正规炼油厂购买质量相对好的柴油进行掺和,由刘明颖安排加油车,销售给停靠在多个渔港的渔船。案发后,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他们销售柴油的毛利为57万余元。

  2009年4月至7月,刘明洲伙同福建人石某等人,预谋在旅顺口区柏岚子海域使用“圣海一号”工程船,非法打捞日俄战争时期的沉船遗骸,由刘明洲帮助确定打捞沉船的大体位置,石某等人驾驶工程船,将沉船在海内砸碎后打捞,在刘明洲的董砣子中心渔港卸“货”,由林乐南联系收购人员,将沉船遗骸按照废铁、废铜变卖,刘明洲按比例“分红”。经过法院调查,石某等人打捞上来炮管、炮座一套,经省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系清代文物,属国家二级文物。

  刘明洲9宗罪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故意伤害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非法经营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强迫交易罪

  对单位行贿罪

  盗窃罪

  敲诈勒索罪

  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副局长帮忙“黑老大”强行入股

  记者发现,刘明洲涉黑案,还牵连到时任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王某,目前,王某已经被另案处理。

  原来,2008年6月,陈某与旅顺口区北海街道签订了承包合同。刘明洲多次派手下到该海域滋扰、捕捞,迫使陈某交纳保护费20万元。

  然而,刘明洲并没有善罢甘休,2009年7月,刘明洲为了分得陈某承包经营的收益,要强行入股陈某的承包经营,并且让时任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的王某帮忙。陈某在办理海域使用证时,多次受到威胁、刁难、罚款,迫使陈某同意刘明洲入股共同经营,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刘明洲在签订协议后的三个月内,抽取百万元的红利。

  而刘明洲找这位副局长帮忙不止这一次。 2009年间,刘明洲为了控制旅顺口区的25、26海域,进行违法捕捞,再次求助于王某,最终,在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的帮助下,刘明洲控制了25海域蚬子的开采权。为此,刘明洲分两次给予旅顺口区海洋与渔业局共计20万元的贿赂款。

  2月28日上午,西岗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刘明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对单位行贿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9宗罪,遭到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报特别报道组(报料人:王先生;线索费:50元)本报有奖报料热线82488888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