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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别报道:纳税人问收税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9 13:32 来源: 南方周末

  通过@南方周末与@南方周末经济两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数百名读者——也是纳税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而12位在第一线的“税官”,给出了他们的回答。请不要视之为一次“官方回应”,这仅仅是税务体系内外的人们,一场关于税的诚意对话。

  税改成为两会热议的焦点之一,而在会场之外,第一线的税务官员们,既是征税人又是纳税人的他们如何看待这个话题?从3月2日开始,我们通过南方周末的官方微博,向广大读者征集到了数百个期望抛给“税官”们的问题,有的尖锐,有的深刻,有的充满奇思妙想。

  经过挑选,带着这些问题,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十几位分散在全国税务一线的工作人员。请不要视之为一次“官方回应”,这仅仅是税务体系内外的人们,一场关于税的诚意对话。

  在读者提问中,出现次数最多的问题是我们缴纳的税到底被花到哪里去了、用在我们身上的有多少。很遗憾,这不是税官们所能回答的。一位在微博上看过这些读者提问的税务工作人员为此特意对南方周末记者澄清这一点:税收部门只负责税款征收,如何使用是由财政部门负责的。

  在采访中,“税官”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各自不同的看法,但在两个方面却具备共识:

  一是,他们都认为,税收的增长速度不应该比GDP增长速度更快。现实是,2011年全国GDP同比增长9.2%,而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了22.6%。

  二是,税官们都不约而同地指出了一点,现行的个税征收机制,其实只是做到了对中等及以下收入的“工薪族”们的纳税监管,那些真正的富人们,往往有办法让收入脱离税收监管,这其中还包括了很多灰色、黑色收入,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

 

(何籽/图)(何籽/图)

  税收不应跑得太快

  @朱子高rhing(上海某银行职员):GDP增长速度和税收增长速度保持什么关系比较合适?

  马伦(北京地税):税收增加本来就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之一,经济好税收当然多,但税收增速不宜过快,应当与GDP增速相匹配。

  赵茂盛(新疆特克斯地税):这些年税收都是20%的增长,目前超过GDP增长太多了,分配比例过重。

  康井平(河北井陉县国税):税收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财政职能,二是经济职能,三是监督职能。因此其经济杠杆作用很大。但过于强调其财政职能,税收就成了政府融资的工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就打了折扣。这就是为什么在全球经济衰退的环境下,中国的企业税收负担却在增加。现在国际经济大衰退的环境下,税收增长速度更应该低于GDP增长速度,可实际上却高了不少。

  张超(浙江诸暨地税):现在物价增长很快,如果税收再迅猛增长,老百姓会有意见。我们诸暨中小型企业特别多,金融危机已经倒了一批,现在他们又到了一个很严峻的阶段,今年企业经营可能不会有很大增长,但我们税收的目标已经定了15%的增长,也就是说我们的税收指标必须完成这个目标,可能还得超额完成。

  @还是图样图森破(武汉学生):有时候看到某些地方高调宣传当年税收成绩喜人、大幅增加,你怎么看待这类现象?

  王岩(广东深圳地税):前几年这种宣传比较多,作为税务人员我感觉不安。税收收入长期较大幅度超过GDP增幅,长期较大幅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这说明现有的税收政策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了,需要进行以减负为目的的税制改革,并改革目前以任务下达方式确定的收入任务指标。而且,这类宣传还会引发社会负面情绪,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作为普通公民,感觉国家越来越富,居民的生活越来越紧巴,十分无奈。近一两年的宣传报道似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已经比较低调了。

  张超:其实在我们浙江,政府方面一直有“藏富于民”的理念,富裕起来大家都能看到,没必要一定要通过税收多少来反映。以诸暨为例,我们财税收入占GDP的比例是11%,但这个比例在有的地区高达30%。

  康井平:我相信数字的增长肯定是报表上的真实数字,但从内涵而言,也要注意到这个数字未必是当地实际的企业经营状态的体现,其中有一定程度的过头税(编者注:过头税是指为了完成税收任务而过分地向民间收取的做法)。尽管我们在制度上对过头税有严格限制,但在任务压力下,过头税的情况不可避免。

  王海春(浙江舟山国税):税收大幅增加对于政府而言,意味着有更充裕的财力开展各项工作,如果能够将增长的收入主要用于民生,那是值得高兴的,这些增长的部分,只要是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征收,那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而,只要是来得正、用得值,我觉得应该为这些同行辛勤工作的成果感到高兴。

  章勤云(上海税务):这也是对政绩的宣传,在其位而谋其职。当然,高调宣传并不是必要的,关键看如何使用这些税收收入。

  个税管不住有钱人?

  @懒小江(呼和浩特学生):如今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政府也在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缩短这种差距,但我们感觉效果并不明显。你觉得效果如何?这种方法是否确实有效?是不是应该还有辅助的方法?

  张超:说说我自己日常感受,我们单位的一些同事,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月能省100-200元,现在青菜都要三块钱/斤,减的部分也就是几顿饭钱,减税减再多也跑不过物价增长。另外,在我们辖区里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他们的收入大部分都没有超过起征点,有的企业收入高一点的人也是有一定避税手段,比如实际收入6000元的,但其实是按2000元报上来,这个调整对他们也没有意义。根据我们调研,只有比较规范的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因为这个调整减税。效果不是没有,确实不明显。

  康井平:这个问题坊间舆论议论比较热,似乎个税提高起征点就可以杀富济贫,实际上通过提高起征点来解决贫富分化的问题,没有太大意义。越是高收入阶层的人,往往收入来源越多,其中还有很多灰色、黑色的隐形收入,这些不透明收入往往税务部门是无法掌握的。如果高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都能正常纳税,起征点调不调无所谓。

  赵茂盛:结果就是拿工资的人在缴税,没法在工资里体现的一些分红啊、隐性收入啊就无法征收,个人所得税11个税目里,真正执行到位的就是工资薪金这一个,社会上热议的加班税、月饼税,也就是在这个范畴内的,税负不公的问题就往往出现在这里。

  王海春:收入者的收入来源较广,对征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征管手段做到对所有纳税人都应收尽收,这样才能完全彻底地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的功能,但这需要银行等金融部门的配合,比如个人实名账户和相关结算制度,这一点美国等发达国家做得比较完善。但我们现实中,有些人喜欢使用现金进行支付结算,有些数额还特别巨大,这还是容易形成税收的流失。

  王岩:其实,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税收政策也作了力度比较大的调整。之所以我们感觉不到,是因为政府对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中产阶级关照不够。个税起征点调高之后,最低税率降低了,但中产工薪阶级比较普遍的收入段,即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元-20000元之间的税率从原来的20%调整为25%。而且征税时不考虑家庭抚养孩子、赡养老人、购房贷款等支出,所以中产阶级的压力比较大。

  马伦:造成社会贫富差距大的原因很多,要缩小贫富差距,显然不能光靠提高个税起征点一个手段,在税收手段之外,还需要法制、行政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薄荷33(前税务经理,广州):个人所得税国内实行的分类所得税制,与国外实行的以支付能力来纳税的综合所得税制相比,除了税源管理方便,我们的优缺点是什么?

  王岩:个税征收,目前模式的优点是,简单方便,容易计算,无需税务中介介入。缺点是,不能真实反映个人生活成本,比如有孩子,养老人,要供房的家庭支出大,但这些支出无法扣除,又比如深圳的房价3万元/平方米,东莞的房价6000元/平方米,其实深圳的家庭支出高了很多。在社会诚信度提升、个人雇佣情况和银行流水等数据采集完备的基础上应该可以推行综合申报模式。

  王海春:我们分类所得税制在税收征管上确实比综合所得税制来得便捷,考虑到制定时的时代背景,确有它的合理之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中央也在前几年开始提出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综合所得税制确实对我们的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马建(山东济南国税):我们国家是普税制,就是每个人都要交税,这个主要是想强调公民的纳税意识,但是有个弊端就是不能体现出多得要多税,现在我们是工薪阶层承担了60%的税款,占比过高。西方的综合所得税制比较复杂,实施起来比较麻烦,不符合我国国情,改革要一步一步来。

  张超:现在的个税12万元申报制度,已经意味着在向综合所得税制慢慢转了,但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监管难度,容易瞒报漏报。举个例子,去年蔡国庆来我们这里演出,我们主动去联系好几次,他们才肯缴纳演出收入的所得税。还有一个个人的股权转让,有数百万元个税要缴,我们上门好多次,对方才肯缴,现在很多时候是靠我们掌握情况,去上门催缴才收到税,而不是靠当事人主动申报。

  @aduing1982(税务会计,北京):为什么在商店购物发票或小票里的商品含税金额不能像国外一样单独标示出来,是有技术难度还是不愿让销售者对纳税情况有知情权?

  杨银华(天津国税):这个其实是可以标出来的,没有标出来并不是故意,这是历史传统形成的,这个应该没有什么技术问题,想要还是可以的,如果呼声高的话也许会标出来的。

  王海春:其实,现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车辆销售发票,票面上都明确标示了金额、适用税率、税额和价税合计后的总金额,已经做到一目了然。但还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还没有被纳入这个系统。

  税收任务压力大

  @獬豸警官(安徽安庆警察):在实际操作中和你所知道的范畴内,各地以及你们个人每年有征税任务量的要求么,任务完成情况和收入挂钩么?

  罗颂(江苏苏州地税):中央我不清楚,从省一级开始,每年会在上一年的税收收入基础上定一个增长目标。注意,是增长多少,从没提过可以减少或持平,金融危机也不例外,只有增幅大小的区别。省里会把税收收入指标分解到每个市,市再把指标(通常叫“任务”)分解到县、区等,一级级分解落实到各单位,但不到个人,而且是白纸黑字文件写清楚的。税收收入是整体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完不成的话,往大了说是国家没钱用,往小了说是税务局领导乌纱帽不保。

  赵茂盛:不仅有任务要求,还很有压力,而且是横向的地方政府和纵向的省里业务主管部门双向考核,这几年任务比较重,全国各地税收增长都比较快,也是任务比较重的结果。我们收入是阳光工资,和纳税任务没有关系,如果完不成,主要影响的是领导的政绩吧。

  康井平:任务量一般分解到各个税务所,不到人头。从管理角度来说,税务部门业务上是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直接干预不到,但会给一点实惠,比如给你增补一点经费,这个不是对人头的,但是对税务机关单位的,但最后也会使得具体工作人员得到实惠。

  张超:任务主要是由分局把握,但在制度上对个人是会考核我的完成情况,比较我的辖区今年和去年的税收完成情况,但这个考核就是个形式,没完成也没有扣钱的,完成好也没有奖励。

  王海春:各级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的时候,会对税务部门的组织收入工作提出一个具体的要求,这对保证预算顺利实现是很有必要的,但不挂钩收入。税务系统在所有公务员系统中的收入水平,也就是处于中等位置。

  马伦:我们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财政收入有预期额度,我们自然也有额度,但和收入挂钩肯定是没有的,不然国家税这么多,我们得多有钱,事实上我们的工资从2003年就没增长过了。

  邹维勇(海南三亚国税):我所在的国税部门,工资和年终奖由中央财政收入拨款,拨款都是比较固定的。国税跟地方政府关系不密切,地税会有一些关联奖励。

  曹大旺(黑龙江齐齐哈尔国税):每个局都有税收任务,每个人要签税收责任状,合同上完不成任务要扣奖金。要求以20%-30%的幅度增长,但一般情况到年底都会完成。

  @季善红(山东济南学生):由于地方企业的纳税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地方政府常常对这类企业另眼相看,给予更多税收优惠和便利,你们在工作中会面临这方面“冲突”么?

  邹维勇:外地企业来我们这边投资,很多税都是上缴中央,留给地方的其实很少,地方政府主要考虑到对本地的GDP贡献和对本地就业的拉动。不过,税收优惠政策是有年限的,优惠结束之后对当地的贡献会更大。

  余姚(天津地税):我所在的县的大企业很少,几年前引进了一家上市公司,已经免了五年的税,今年终于开始纳税,整个局都非常高兴,一旦纳税将是我们局最大的企业税源。

  康井平:地方照顾企业这种情况现在确实有,但不多。2008年之前,经济上升期,地方政府会帮企业说话,让你少征点,现在地方政府会说,你使劲征,别管他们。以后这方面情况会如何,就看现在税制改革会行成什么模式,对地方政府有什么影响,才知道他们以后的行为方式。

  赵茂盛:税务系统其实是比较正规的,执法检查非常严格,当然合法的税收优惠我们会执行。

  张超:我们这里,最大几家企业占我们税收的50%-70%,在税法允许范围内,肯定是他们优先享受优惠政策。

  王岩:对纳税大户,本地政府有出台文件,为大企业提供某些便利的纳税服务,比如大企业可以预约办税,大企业的诉求也能获得更快速的反馈。个人还是比较认同。这不仅体现了服务细分策略(对弱势群体也有相应的快速服务窗口),也能将有限的征管资源更多地放在更能确保收入的企业,降低征收成本。

  王海春:通过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并没有错。当地企业关系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关系到就业、民生的领域,地方政府想方设法为企业服务也在情理之中,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优惠政策还可以起到调整产业结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作用只要不影响企业在公平的条件下开展竞争,这也是值得提倡的。

  等待一场“惊天动地”的变革

  南方周末:你觉得中国的税制最急需改革的是什么方面?

  王海春:当前纳税人可能对两个方面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一是感觉到税负较重,二是知情权有欠缺。而且,公众因为对税收政策了解不足,会使得我们的“税感”比税负更沉重。所以,税务部门需要在降低纳税人税负的同时,更关键的是“税感”和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方面多做工作。

  张超:我觉得需要改革的地方,一是个税还是按家庭缴比较好,同时也要加大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和比例,那些千百万收入的人应该提高一些比例,最高才45%,着实不多。另外,商品房销售的税应该提高,这也是借鉴一些国外的做法,这也对抑制炒房有意义,而不应该是限制买房。此外,还有进口商品的关税应该降低,其实现在大量奢侈品、化妆品大家都不买了,改由通过个人或者代购商家从国外直接拿进来。

  邹维勇:我国的税制是以流转税为主,最终还是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纳税人是企业,最终负税人还是消费者,而且消费者也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税,这是我觉得最亟待改革的地方。

  曹大旺:我国的增值税税率过高,如果企业按照规定的税率来交税,肯定是赔钱的。按照税收原则,按照销售额来征税,增值税税率17%,很少有企业的利润能达到17%。所以就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规定是规定,实际工作是实际工作,没有一个合理的规则可以遵守。

  赵茂盛:从1994年到现在,税制上一直在修修补补,但这些都受制于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利益争夺,并没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分税制还带来地方土地财政的问题,地方流失税源还转嫁到土地上,中国的税制发展到现在快20年了,需要的是根本的变革,接轨世界,应该是以所得税、财产保有税为主,应该彻底抛弃以流转税、增值税为主的做法。

  王岩:最需改革的是减负。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负,简并税种,调低税率,让人民实实在在分享到经济发展成果。

  杨银华: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一些税收理念,尽快增加征收遗产税等税种,这样的话,就可在激励个人创业、避免不劳而获的同时,也能从某种程度上,把贫富差距拉小一点。

  康井平:现在整体改革都在等待一场惊天动地的变革,如果抛开这个大的变革,任何技术细节修修补补都无济于事,只有通过整体的改革,建立整套的透明制度,那现在谈论的很多具体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说个人收入都像美国一样监控起来了,现在个税问题就不难解决了。

  (应被访者要求,王岩、余姚、曹大旺、章勤云、张超、马伦、罗颂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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