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融入城市需跨户籍壁垒社保待遇等6大门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2 08:45 来源: 法制日报——政协委员热议农民工问题
□本报记者 赵永智 郑莉 张锐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已逐步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不想只做城市的过客,他们渴望融入城市。而现实是,城市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在户籍制度、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门槛。对此,出席全国两会的政协委员们纷纷把目光聚焦这一特殊群体,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建言献策。
门槛一:户籍壁垒
让农民工“市民化”
【问题】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城市工作,却始终不能为城市所接纳。
农民工市民化的核心是户籍制度的改革,而户籍制度改革的本质是两种不同福利体制的改革。在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中,户籍虽然只是一个标识,但标识的背后是城乡两种待遇悬殊的福利体制,如果可以把它换算一下的话,城市的福利体制要高于农村的福利体制,这两者的差额就是户籍的价格。
【对策】从户籍改革入手,加快制定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政策,同时,可先让农民工在中小城市市民化。
“户籍制度改革关乎中国社会管理模式的根本转变,要改但必须慎重稳妥推进。”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由统计、民政等部门组建“国家人口管理委员会”,整合各方资源和职能,实时掌握和管理人口的迁移变动和产业人口布局,为制定户籍改革政策提供科学论据。
台盟中央则强调,变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为户籍自由登记制度,赋予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等社会权利。
“‘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能承受得住2亿多农民工的涌入吗?”有人提出质疑。
对此,茅永红委员建议,可通过构建“能人回流”、要素聚集的体制和机制,在全国2800多个县级市县区中,依托县城建设一批10万人至30万人的城市,让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市民化。
门槛二:技能培训
没有能力就没有一切
【问题】农民工技能水平总体偏低,职业培训渠道不够畅通。
企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农民工需求旺盛与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年限短、专业技能水平低的矛盾,导致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中面临诸多就业难题。
民建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平台缺乏,职业技能提升乏力。提案举例说,陕西省300多万新生代农民工中,受过职业培训的比例仅为36.9%,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从事低端行业。
另外,目前大多数职业培训机构所设置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都是以初中级别的培训为主,培训项目、时间和质量都难以保证。在人力资本投入方面,企业给予农民工的帮助也极其有限,培训能力严重不足。
【对策】提升技能需要社会、企业、农民工共同努力。
王书平委员认为,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吸引更多的专业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出资、各类相关教育机构共同参与的专门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体系。
王玉佩委员指出,要鼓励支持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大力兴办职业技校,免费进行技能培训,为他们进入城市提供准备。对进入城市的农民工,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免费为他们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融入城市的综合能力。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农民工创办领办企业实行税负减免和奖励补贴。
门槛三:社保待遇
公共服务不能遗忘农民工
【问题】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融合等方面诸多福利差异,让农民工缺乏安全感。
上海一项调查显示,占77.5%的新生代农民工表示“爱上海”,超过半数想做“新上海人”,但认为已成为“新上海人”的只有30%多。其主要原因在于福利制度的诸多差异,让他们时刻感到与城市人的差异。
“农民工大部分从事粗、重、脏、累、苦和高危险性工作,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对他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国政协委员迟宝荣呼吁,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对策】彻底消除户籍与福利待遇挂钩的状况,改变福利待遇“两栖化”。
“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李彬建议,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就业管理服务体制,对新生代农民工实行输入地管理,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时,统筹考虑他们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方面的需要。
李彬委员建议,逐步剥离依附在户籍上的相关福利制度,使户籍与劳动者住房、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脱钩。
委员们看到,各地妥善解决农民工养老、医疗等社保措施正在不断出台,而让农民工“住有所居”依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对此,有委员提出这样一个设想:组织新生代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设计和试点。前期可将固定工作、长期在城市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继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调整完善设计方案,逐步扩大参加对象,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拥有住房提供更多可能。
而民建中央建议,提供廉租房等住房保障,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公寓,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建立以低端租赁市场为重点,以保障性住房为补充的农民工住房供应体系。
门槛四:权益保障
维护权益提升归属感
【问题】由缺少组织建设,不签劳动合同,维权机制不畅引发的权益受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发展,但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工种相对简单,同时大多以分散形式谋生,加入工会组织程度不够,因此总体面临着收入偏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职业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各项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维护。
有调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书面劳动合同的总体签订率不高,30%的人工作超过一个月,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很多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仅仅是打工挣钱,对这个城市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被无形地淡化了,同样,来到城市后他们的权利也弱化了。”全国政协委员王玉佩表示。
【对策】发挥组织作用,完善协作机制,明确保障规章,提供公共服务。
委员们建议,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王玉佩委员表示,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结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王俊峰委员提出,应制定明确的农民工权利保障规章,完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为切实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归属感,致公党中央委员建议在北京、上海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情况较好的地区进行试点,将新生代农民工纳入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
门槛五:子女教育
给农民工子女一张安稳书桌
【问题】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子女教育是他们的最大牵挂。
有数据显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已达1167万。随迁子女大量入城,使得流入地政府教育经费的筹措、公办学校的接受能力、进城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等问题凸显。
民盟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对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被城市户籍享有的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教育制度排除在外;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财政投入占GDP4%的目标一直未能实现;在义务教育总投入中,政府财政拨款占68.55%,低于85%的世界平均水平;务工人员子弟学校缺乏明确的管理机构,其合法地位一直得不到确认,导致办学者不愿加大投入。
【对策】改革完善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
民盟中央的提案给出了解决的建议,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教育分享机制,允许儿童在居住地入学;改革教育财政管理制度,引入“教育券”制度,将教育财政资源配置路径由“政府-学校-学生”转为“政府-学生-学校”;建立完善的教育救助制度,建立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加大对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力度。
这份提案特别强调,要实现流入地政府与流出地政府双主体模式有效运转的切实保障。包括,明确政府的教育供给、经费投入、教育管理和引入竞争机制等职能,确立政府教育投资主体的地位,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也能顺利地接受义务教育。
门槛六:精神需求
让农民工文化生活丰富起来
【问题】公共服务缺位、文化消费过高、企业未尽文化权益保障义务等带来的文化生活匮乏。
当前,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有调查显示,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对现有的文化生活满意度较低,新生代农民工对文化生活不满意和极不满意的占22.3%,认为一般的占49.6%。
究其原因,固然因为农民工自身经济条件有限,但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缺位,城市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设计收费标准远远超出农民工的承受能力等都是造成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的重要原因。
【对策】政府履行职能,搭建文化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引导自我提升。
全国政协委员穆可发认为,有关部门应保障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文化权益。通过建立社区农民工心理辅导站等文化平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和感情辅导,促其融入城市文化,改变农民工精神状态长期压抑的现状。
民建中央提案也建议,要加大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畅通他们的心理诉求表达渠道,帮助他们化解工作和生活压力;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
同时,很多委员也表示,引导农民工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增强自信自强意识,积极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主动融入城市生活是提升农民工精神文化满足感的重要途径。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延伸阅读·声音】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型劳动大军。但城市里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没有完全覆盖这一群体。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
■打破户籍限制,允许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入学。在国家层面推进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所在城市就地高考。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温思美
■由于教育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和缺少社会垂直流动渠道,现在农村青年不可避免地进入一个不良循环:教育资源配置不平等——就业的不平等——收入的不平等——生活的不平等——下一代的不平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厉以宁
■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城乡不同福利体制的改革,工作重点要放在提高农村福利制度,并使两种制度顺利接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杜鹰
■农民工进城要实现几个“有”: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
(赵永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