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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搭售保险成潜规则 缺乘客信息实为空头支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8 17:46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长途客运售票过程中,乘客往往会发现车票中还有一张一块钱的保险单,这张匆忙中被强卖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事关生命的保单等于空头支票。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为何变成儿戏?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利益纠葛?

  在郑州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乘客刘景芬刚买了一张到老家商丘的长途汽车票,拿到票的时候,她发现,车票中还有了一张一块钱的保险单,翻看半天,才明白这一张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乘意险”。售票员没有征询她的意见。

  记者:他有没有问你愿不愿意要这个保险单?

  乘客刘景芬:没有啊,其实我不想买的。

  也许有人会觉得,出门在外,有份保险很有保障,但实际上,很多乘客都不知道他们的车票中已经含有每公里4分8厘的强制险。而这多出来的一块钱乘客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需要事先向被保人咨询购买意愿。由于保单是针对个人的,买保单需要乘客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遇到没有带身份证的旅客,售票员就简单一问,草草了事。

  记者:我没有那个身份证咋弄?

  售票员:说名字都行了嘛。

  而这个过程中很可能因为口音使录入的名字错误,遇上不愿说名字的乘客,售票员就直接打出来。

  乘客:给人家说忘带了他就过去了呗,就卖票喽。

  记者注意到,售票的六个窗口中,每个窗口都是这样搭售保险。对于车站的这种不问乘客意愿,直接搭售保险,而且对录入乘客信息不负责任的做法,乘客们意见很大。

  乘客:都钻这空子赚钱,上头有责任险,有没有起这作用这保险,我相信是白白的一张保险买掉了,那个钱是到谁的口袋去了?

  一部分则是愤怒之后的无奈。

  乘客:要去和他争辩的话得去浪费很多时间,而且你还不一定争得过他。

  郑州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宣传科科长李春香:我们也是要求每个售票员都跟旅客说清楚的,这个他们票房应该多次强调这个问题,最近可能有一批我们新进的售票员,可能她操作方面个别的可能有没做到位。

  那么,没有出示身份证,只是简单录入名字的保单会不会有效呢?记者拨通了保单背后提供的客服电话,在提供了保单号码之后,客服小姐要求提供身份证信息。

  客服:乘意险还需要身份证的,当时如果你没有身份证的话,我们是查询不到保单的。

  查询不到保单,这一块钱的保险也成了空头合同,没有任何效用,如果乘客真的发生了意外,理赔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乘客的生命就这样被当成了儿戏。然而事实还不止是这些。既然没有身份信息的保险对乘客毫无意义,车站为什么还要强卖呢?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利益纠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心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汽车站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均沾或许才是保险“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真正用意。

  工作人员:中心站每天客流量大概2万人次,每年客流量约800万人次,每人1元钱的乘意险,中心站抽取30%的代理金,一年的收益至少有200多万元。

  郑州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表示,搭售一元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张少春:这种行为属于一个强买强卖的行为,我们说这个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也有选择权。对于车站来说,我建议,车站应该开辟一个专门的保险的窗口,如果乘客需要的话,他可以自愿的自行选择单独去购买商业保险,而不应该由车站强制性地搭售。(河南台记者花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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