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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现小金库1510个涉及金额2.58亿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6 10:56 来源: 法制网

  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截至2011年11月底,新疆全区发现“小金库”1510个,涉及金额2.58亿元,纠正违规资金1.6亿元,撤销银行账户2324个。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的105人,党纪政纪组织处理处分102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行政处理处罚单位和部门91个。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严肃查处案件既是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手段,也是防止“小金库”出现反弹的强力威慑。新疆全区共抽调500人次专业干部,对63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30家全区性社会团体及28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小金库”典型案件,并确保检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追究责任到位。

  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新疆全区扎实有效地推进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经结束,但“小金库”治理涉及许多深刻的利益调整,“小金库”治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治理工作不平衡、不彻底的问题依旧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有“前紧后松”的现象;部分单位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甚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新疆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是认识不到位,一部分单位和干部把“小金库”治理当成临时性任务,认为是“一阵风”,专项治理结束就不再重视,导致问题屡禁不止。只有深刻认识“小金库”治理常态化的重要意义,继续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持续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才能清除这个长期以来危害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顽症毒瘤。新疆自治区要求,全区各地要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常态化,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决不姑息迁就。对三令五申后仍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要从严处理;对案情特别重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避重就轻、压案不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党纪国法规定严肃处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行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腐败、警示干部、回应社会的效果,为“小金库”治理工作常态化提供有力保障。

  据记者了解,建立和完善防止“小金库”长效机制,是新疆今后一个时期治理“小金库”的主要工作。新疆全区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和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改革;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逐步将资产收益纳入预算;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完善和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节约和控制行政支出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各类非税收费,加强账户、现金、发票和专项资金管理,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有关财经制度,完善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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