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车费餐费补贴报销免个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2 14:06 来源: 重庆晨报免征个税 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符合规定的独生子女补贴征收个税 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 个
税负担
车费餐费补贴报销免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称,单位给出差人员发放现金补贴仍须征个税
少缴税就意味着多收入,个人钱包鼓一点,当然是大家期盼的好事情。不过,该缴的税还得缴,违法的事儿可别干。
今天,我们把权威人士关于个税的说法介绍出来,既让大家厘清一些关于个税的误区,又让大家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少缴点税,岂不快哉?
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王秋思)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
最关注
交通费餐费补贴报销免个税
许多网友对餐费、交通费是否需要纳入个税计税基数存有疑惑。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表示,职工出差的交通费、餐费补贴,如果出差人凭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则免收个税。但值得市民注意的是,如果单位以现金方式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则应征收个税。
随后,又有网友提问:“误餐补助是否需征收个税?”卢云解释道,如对个人因公在外,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
但他强调:“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通讯费补贴,卢云补充道,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反之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最疑惑
福利费是否要纳税?
许多网友多次提到福利费纳税问题。有网友问:“是不是只要是发给员工的福利都要纳入当月的薪酬计算个税?”
卢云表示,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有网友提到:“国税函2009年3号文中的福利费范围问题,文件中列举的内容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
卢云解答说,仅列举了部分内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最有趣
两处工资在哪儿缴税?
如今部分市民在两处以上的单位领工资,如何纳税成为他们关注的问题。有网友问:“在哪处交个税,是纳税人自己选择还是在收入多的那处缴纳?”
卢云介绍,对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任职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申报事宜。
卢云还介绍,我国现行个税制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分11个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减除费用和税率,分别计征个税。由于在分类所得税制下,每一类所得都要单独征税,因此,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不得互相抵免,同一所得项目下不同所得也不可互相抵扣。
权威说法>
部分个税热点解答
补充医疗保险、独生子女费、安家费是否计征个税?
现实生活中,单位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是否计征个税?独生子女费、安家费呢?
卢云说,按现行个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
针对独生子女费,卢云介绍,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针对安家费,卢云还介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如不符合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税。
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补偿如何计征个税?
有网友提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卢云介绍,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征个税。
卢云还介绍,上述所说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由此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已经终结,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不符合相关政策,实际上不应界定为补偿金,应按照规定计征个税。
亲属间转让股权、个人转让自建房如何计征个税?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中,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方法核定,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除外,那么如果是亲属之间转让是否属于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卢云介绍,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属上述正当理由的情形,例如妻弟关系不在范围内。
针对个人转让自建房,无相关发票该如何计征个税?卢云介绍,根据规定,对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财产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财产原值,并据此计征个税。
企业赠送礼品免征个税如何界定征免界限?
日常生活中,企业促销展示赠送礼品的情况经常出现,去年我国也出台了相关个税政策,那么,如何界定个税征免界限?
卢云介绍,企事业单位在促销展示过程中赠送礼品不征个税的情形如下: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赠送礼品的情形,均需要计征个税。据新华社
本地解读>
到底哪些费用
属于福利费?
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王秋思)昨日,李女士在网上看到国税局的访问实录后,对于福利费仍然存在疑惑,通过晨报966966热线向记者提问。
李女士问: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项措施是新规定么,什么时候实施?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回答:这不是新规定,已经实施好几年了。李女士可以向公司财务询问。
李女士问:我们单位连烤火费等补贴都交税,到底哪些属于福利费,哪些不属于福利费?
业内人士回答:职工医药费、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的补贴等都属于福利范围。
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费等。但是,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的补助,职工的学习费,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等不包括在福利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