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政策创新 24条意见措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3 15:47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拟试点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
今年拟筹建前海股权交易所
文/羊城晚报记者 金璐 周敏
政策要点
■2012年小企业贷款不低于2100亿元
■各项贷款增速高于经济增速5个百分点
■争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适当将容忍度提高至5%
■以前海开发开放为契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消费信贷拟拓宽至文化、旅游、健身等领域
■支持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深圳将出台系列重大金融创新措施,加快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12日原则通过《关于加强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前海股权交易所建设、大力扶持小额信贷行业成为今年金融创新的重点,相关工作有待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后实施。
今年力争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金融创新方面将先行先试,其中,加快深港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最为引人注目。
《意见》提出,作为推进前海金融创新的内容之一,深圳将积极探索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尝试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同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深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举措在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中已经原则明确,具体操作方案需进一步深入论证,待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后实施。
前海还将成为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基地。为促进实体经济自主创新发展,《意见》提出要强化金融先导功能,大力扶持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积极促进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圳将推进前海股权交易所建设,规范企业股权流动和股权融资,率先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
深圳将吸引更多创投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更多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发起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以前海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金融创新开放为契机,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集聚发展,今年力争全市股权投资企业突破2500家。
根据《意见》,深圳计划2012年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不低于36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为此,深圳将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支持跨国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经国家批准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特定区域,主要承担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等四个方面的功能,重点发展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等四大产业领域动。
系列政策助力实体经济
《意见》从八大方面提出24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见措施,被认为是深圳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的“强心剂”。其中扶助小企业发展多项“宽松”政策引起关注。
2012年,全市各项贷款增速要高于经济增长速度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同期贷款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余额超2100亿元,增量不低于380亿元,增速不低于深圳市全部贷款平均增速6.5个百分点。
《意见》明确表示要构建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加大金融对小微企业服务的力度。据悉,深圳将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适当将贷款风险容忍度提高至5%,存贷比指标按规定的控制线上浮不超过5个百分点。同时将新增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超200亿元,贷款增速不低于20%
根据《意见》,深圳市将推动银行业机构设立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事业部和产品研发中心等专业机构,鼓励在小微企业比较密集的区域增设营业支行网点。此外,还将规范银行服务收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深圳还拟将消费信贷拓宽至文化、旅游、健身等领域。《意见》提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等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或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等。
为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深圳支持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意见》提出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境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特点的管理模式;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便利境内外旅客货币兑换,服务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等。
此外,深圳市还将稳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力度,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深入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对本币的需求。继续扩大以深圳为基地的跨境人民币代理行清算网络覆盖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效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积极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