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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综改区设立 河北浙商资本回流冲动初现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6 15:36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武岩生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确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政策一出,在我省做生意的浙商群体就高度关注,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不少浙商为了能够让手中沉淀的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开始萌生了回流温州的冲动。

  河北浙商“夜不能寐”

  “我对这个可以说是高度关注啊,政策发布以来,经常夜不能寐”,昨日,在石家庄做生意的一位浙商告诉记者,他近期非常关心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一些消息。

  他认为,这个实验区的设立,是小微企业、民间资本多年种种际遇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去年温州老板纷纷跑路以及吴英案都是推动这个实验区的一根根骆驼身上的稻草”。

  如他所说,近来,民间借贷隐含的风险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担忧。资金如流,宜疏不宜堵。这个实验区的目的就是要对民间金融实行“阳光化”和合法化,引导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向“地上”,推动民间金融从暗流涌动的“野蛮成长”到规范有序的“理性发展”。

  采访中,专家认为,这个实验区既是“温州模式”在转型期的一次重要机遇,也为疏导浙江民间资本添加了重要渠道,对全国范围民间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成为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一次制度转折点。

  看到进入金融领域希望谋划资金回流

  这位浙商对记者表示,他最为关注的就是在国务院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第二条就提到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肯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发挥的作用,给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明确了方向。

  “此次改革方案也在有意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银行体系,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这无异于打开了民资进入银行的突破口”。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条款对村镇银行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将很多民间投资挡在了门外。

  如果温州的民间资金能够独立成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将会对上述规定产生极大的冲击。“我相信,国家的细则出台后,对于民资发起人的一些硬件是有要求的,肯定要达到一定标准的民资才能成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上述浙商认为,“这样的政策就打通了南北浙商的资本沟通桥梁,我们现在就谋划,到时候可以已参股、合作等形式将资本输送回温州,享受国家这个金融实验的利好。”

  期盼细则尽早出台

  “具体怎样参与到这个金融实验区,我们也还在观望,最近和温州老家打电话的频次明显增多了,大家都很受鼓舞,但是目前还没有什么动作,我们期盼可操作性的细则尽早出台”,上述浙商对记者表示。

  据温州市金融办统计,温州民间资本总量超过6000亿元,而且每年以14%的速度增加。而也有测算显示,温州民间资本总量已达8000亿元,甚至上万亿元。

  如果加上遍及全国各地的浙商的话,这个数字恐怕会更大。对于温州民资来说,国务院这一决定,无疑是个好消息。他们期盼这个实验区能够利于解决温州资金投资无门和企业资金饥渴两方面问题,成为打通民资供需双方的桥梁。因此,他们也期盼政府层面能加快实施,尽早出台改革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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