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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审议 拟增公益诉讼制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9:08 来源: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4日消息(记者马闯 焦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拉开帷幕。大会将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统计表明,全国各级各类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60%以上。

  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是在1991年通过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本届常委会如何修改民诉法颇受关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此前都作出了哪些修改?社会上对这次修改又有哪些期盼?

  在去年10月首次提请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对审判机关的行为作出了多项新的规定。比如,草案建议增加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同时,建议进一步明确规定判决书、裁定书都应当写明判决、裁定结果以及作出判决、裁定的理由。曾全程参与修改法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认为,裁判文书公开,对提高审判质量、释法服判具有重要作用。

  肖建国:社会大众通过查阅,通过了解裁判文书的裁判理由,能够预测自己的行为,能够预测法律的审判,对自身行为进行必要调整。所以裁判文的公开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有利于社会大众对判决的行为合法性进行必要的监督。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进一步加强了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查阅人民法院的诉讼卷宗,并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肖建国表示,现在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司法不公时有出现,比如法官行贿受贿、法官曲解法律或者故意偏向一方当事人,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强化检查监督是有必要的。

  肖建国:比如起诉难的问题,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法院不收诉状,或者我们法院收了诉状,但是不按照民诉法规定的要求在7日内审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书,这种情况之下老百姓就没有办法。所以我们检察监督能够在这个方面,比如检察院对于法院不收诉状的行为,或者收了诉状但是不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受理裁定书的行为,那我们检察院进行监督,提出一个检查建议,我想对于解决起诉难这样一个现象也是很多帮助的。

  民诉法修正案草案还增加公益诉讼制度。近年来,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尤其是最近的“问题胶囊”事件更是影响范围极广。有人认为,对于像“问题胶囊”这样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追偿非常有效。肖建国表示,一般来讲,如果执法机关能够解决问题的话它的效率更高。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可能旷日持久,耗费大量的资源。

  肖建国:如果能够通过执法解决肯定更好,当然如果通过公益诉讼解决也不是不可以,也可以由国家机关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企业提供必要的赔偿基金采取这些手段也能够达到目的。当然这也需要进一步探索。因为我们在草案中它的适用范围主要是环境污染以及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损害的行为,如果像问题胶囊事件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出现的,那么将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由消费者协会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是可取的。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在修改中,如果能够赋予消费者保护组织公益诉讼的资格,如果能落实,那么将来类似的案件我们在公益诉讼的层面上确实就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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