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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主城区达到105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07:07 来源: 重庆晨报

  此次调整从5月1日起执行,对于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进行举报 

  我市最低工资涨了!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5月1日起,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三档调整为两档,具体额度分别调整为1050元/月和95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调整。此次调整从5月1日起执行,对于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进行举报。

  如何调整

  三档变两档,一档1050元/月

  此次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三档调整为两档,具体额度分别调整为1050元/月和950元/月。同时,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从三档调整为两档,具体额度分别为10.5元/小时、9.5元/小时两档。

  “这样一档比之前增加了180元,如果将二档和三档折合计算为730元,就增加了220元。”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其中主城区为1档,为870元;万州、涪陵、黔江和渝西片区为二档,为750元;渝东、渝东南片区为三档,为710元。同时,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按此分为三档,分别为8.7元/小时、7.5元/小时和7.1元/小时。

  具体划分

  一起来看看,你属于哪一档

  两档地区划分大体上按一圈两翼地区来划分的,不过将万州、黔江、涪陵三个两翼地区的中心城市也划入了一档中。

  执行第一档1050元/月的区县有: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北部新区等24个区县。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执行第二档950元/月的县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上述地区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强制执行

  下月执行,单位违反可举报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市内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

  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最低工资标准向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全体劳动者公示。

  从5月1日起上述用人单位均应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人力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额度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本版文除署名外均由重庆晨报记者 雍黎 采写

  主城区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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