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收入:失衡的利益分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1 17:10 来源: 南风窗国企高管收入:失衡的利益分配
本刊记者 邢少文
4月13日,央企中海油公布年报,首席执行官李凡荣和执行董事武广齐自愿放弃2011年的薪金、津贴、福利及绩效奖金的消息引人注目。根据年报,2011年中海油应付李凡荣袍金和退休福利共86.3万元,应付武广齐袍金和退休福利共86.1万元。
虽然年报中没有说明“自愿放弃”的具体原因,但两名执行董事似乎并非学雷锋,其中原因极有可能与2011年中海油发生渤海溢油事故和珠海海底天然气管线泄漏事故有关,二者放弃高薪可能是因此受到的“惩罚”。
不过,这一“引咎自辞”薪酬的做法,算是一件极其罕见的先例。在过往,国企办得好不好,对公众利益有没有损害,在薪酬体系上的呈现都是一种弱关联,尽管责骂者众,却不影响其“升官发财”。
对国企高管薪酬体制的约束与监督,自然不能只期待高管们的道德自觉,而与国企运营机制的改革密切相关,这也是眼下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难题之一。
不公开的收入
国企高管的真实收入,难以厘清。
“通过银行发放的只是收入的一部分,主要是一些基本工资和津贴,因为通过银行发放要扣税。很多薪酬的支付则是他们自己来提现去发放,比如通过差旅费报销等方式避免纳税。”海南建设银行一位人士对本刊记者说。华能、中核等央企海南分公司的高管薪酬通过该行发放。
“高管的津贴发放名目五花八门,比如高温补贴一次就发几万元,‘开业费’一次也是发放几万元。”他说。
即使是发放工资的银行,也比较难以统计这些高管们的全部收入状况。作为国有资产的“看护人”,从国资委层面到国企高管层面,对收入具体情况一直都讳莫如深,外界很难窥其真实面目,国企高管收入成了和官员财产和收入公开一样困难的问题。
按照国资委制定的薪酬考核体系,高管收入一般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但通过公开渠道公布的高管收入,往往只有基本工资和福利,绩效工资由于延期支付而没有完整的数据,奖金则大都不予公布。
相关统计机构的数据显示,在一些垄断行业内,工资外收入占整个工资总额的比重最高已达到60%。部分国企员工正规工资以外的收入名目繁多,且无有效约束,这在高管层工资收入分配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收入包括了保险福利费用、工资总额外的各种报酬、企业年金等等。
高额的福利费用在审计署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可见一斑。2010年年初,国家审计署在中国人寿查出一份新华人寿给包括前总裁孙兵在内的47名高管购买的补充养老险保单,这一“福利”令人咋舌。按照保单,56岁的孙兵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9.28万元,如果按照80岁寿命测算,一共可领取约2665万元,如果加上医疗费用可报销部分,孙兵每月所获权益最高可达11万元。
银行业中,2011年报显示股份制商业银行一些高管的年薪已经超过500万元。2011年,深发展银行行长的年薪为869万元,招商银行行长年薪为535万元,民生银行董事长年薪为516万元。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银行,行长的年薪一般在100万元左右。
不过,“银行人士的薪酬分为两块: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高管年薪只反映了高管的基本薪酬,而绩效薪酬基本可以占基本薪酬的50%。而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项收入、年节费、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尚未列入计算范围。”上述银行业人士指出。
大量的灰色收入更是难以估计,根据《法人》杂志今年初公布的一份“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2011年国企企业家涉贪腐金额平均每人为3380万元。
“目前国有企业的一级公司高管薪酬国资委会进行干预,但这些一级公司底下又有大量的二三级公司,这些子公司孙公司有很多是实行了股份制的,这部分国资委没有进行干预。很多高管为避免国资委的‘限薪令’,只在股东单位或者从二三级公司中领薪,因此很多央企虽然已经上市,但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这部分实际也无法公开。”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对记者说。
在2005年之前,对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考核主要采取确定工资总额、工效挂钩的方式,2005年之后,国资委开始对国企进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2009年,多部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始对所有行业央企发出高管“限薪令”。
不过,目前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只对国资委管理下的央企一级公司有约束力,对其子公司则基本上没有约束力。
合理与否
在国企高管收入的问题上,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高管的收入之高,而在于高的依据何在。在2011年的银行业高管薪酬对比上,股份制银行深发展行长理查德•杰克逊年薪达869万元,高居榜首,但非议甚少,而五大国有银行高管的收入显示虽低却遭众人批判。
国企高管们或许也觉得挺委屈。
“我们中国央企高管的工资薪酬水平和同类岗位相比低得多,这是事实。”全国人大代表、武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邓崎琳曾说,“我一年税后工资是40多万,你会信吗?美国GE等大公司年薪是千万美元,民营企业就更不用说了。央企绝对不可能有这种高工资。这个矛盾怎么解决?个人的看法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随着企业职工的收入不断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应该按经济规律走市场化、国际化的道路,‘高管高薪’。”
2004 年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企业负责人实行了以业绩为导向的年度薪酬制度。2004 年之后,国有企业的职工薪酬开始超过其他类型和社会平均水平,在内部,国企高管和普通员工之间的水平也在不断拉大,收入分配矛盾日益突出。
“主要背景是2002年之前,国企大部分是亏损的,2003年随着国企改革的初步完成,央企规模开始扩大,央企也越来越赚钱,央企高管的收入也上涨;另一方面是国资委要求高管收入要和普通员工的收入拉开差距,以激励央企管理层进行做大,因此高管收入与普通员工的收入也开始扩大,从原来的平均3倍扩大到现在的10倍,按照实际统计的平均结果,是14倍。”文宗瑜指出。
薪酬激励是以央企的销售额和税后利润额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薪酬是否合理,与考核的基数有关,“问题在于基数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这个不公开,没有办法去衡量合不合理。”文宗瑜说。
自2004年之后,央企以及大型地方国企在资产规模和利润上获得的高速增长成为高管安心领取高薪的依据,但如果从央企真正的运营成本和运营效率来考量,这样的依据并不尽然站得住脚。
在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年6月发布的一份名为《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的报告中提出,国资委以名义利润考核管理层和职工就变得极不合理。报告展示统计称:与民营企业相比,2001年到2008年间,国企少缴付的利息共计2.85万亿元人民币,地租3.09万亿元,资源租5000多亿元,亏损补贴1198亿元。合计起来,国企少付的成本是6.48万亿元,国企享有的上述利益,远大于同时期国企账面显示的4.92万亿元累积利润总额。因此,国企实际上是亏损的,与名义利润相去甚远。由于真实的利润总额为负数,根据名义利润计算出来的报酬部分实际上来自其他要素所有者应得而未得的收入。
也因此,国企“高管高薪”与依靠垄断和政策优势获得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诸多的矛盾之处。
分配改革在于国企改革
国企高管收入在今日收入分配体系中造成的贫富差距扩大化,与国企改革的历程密切相关。在历史上,国企改革经过放权让利和利改税之后,一部分国有企业的代理人带领国有企业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薪酬分配体系中,代理人的人力资源价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缺乏足够的激励制度,影响了企业家的定价和价值体现,也导致以往“59岁现象”频出。
曾经的“烟王”褚时健被引为缺乏激励机制的一个典型,褚时健把破落的地方小厂打造成创造利税近千亿元的亚洲第一烟草企业,但他在18年间的总收入不过百万,个人收入的巨大落差使他心理严重不平衡,再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最终因为贪污174万美元,于1999年被判无期徒刑(后减刑为有期徒刑17年,于2002年保外就医)。
不过,类似的国企“创始人”情形在现时的国企中已属稀有,许多央企负责人都是由中组部任命的,既是官员,又是企业领导,一方面要求市场化定价,一方面又是行政级别,这样的考核体系远远谈不上合理。一面享受垄断带来的内部人分配利益,一面又阻碍国企红利的上缴和全民的分红。如果说这个社会存在仇富情绪,在央企高管身上,可以看到的是富与官的结合体。
在许多上市央企的非执行董事中,多数是退休官员或者是从一家央企企业退休后到另一家央企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却拿着丰厚的薪水。以工行为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薪为76万元,其中3位是退休或在职官员。
官员升迁无望,被安排至国企任负责人的案例也并不少,“有的部门司局长提不了副部长了,就安排到金融机构或垄断行业去拿高工资,省里副省长提不了正省级了,也到金融企业当老总,这成了一种待遇,一种潜规则。这个问题必须解决,不要说老百姓不满,就是公务员自己也不满。”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曾经这样评价这种现象。
在过去的几年中,国资委也频频向市场招聘高管,并许诺以高薪,但事实上,目前这些招聘的高管大部分是副职,“在国企高管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到5%。”文宗瑜说。
在央企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也成立了薪酬委员会,但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也仅1%,受内部人控制,几乎完全听命于董事会,其独立性几乎无存,也无法对高管薪酬形成约束。
因此,国企高管在收入分配领域造成的不平等,根源在于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国企改革如果不厘清国资应该控制的边界,不进行真正的政企分开,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国企高管的畸形收入分配就没有办法真正解决,就无法体现收入分配上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