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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全年正常营运车辆可领补贴27360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5:09 来源: 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6月26日开始发放2011年“油补”

  全年正常营运车辆

  可领补贴27360元

  本报讯(记者 刘中全)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从6月26日开始,长春市出租车车主即可领取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下简称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及标准

  据了解,符合领取补贴对象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取得或曾经取得原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城市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或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换发《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证》的驾驶员。

  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以日为单位计算,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以实际营运天数为准。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计,2011年全年(按360天计算)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车补贴27360元,每月2280元,每天76元。

  补贴资金数据的领取和上报

  “各企业可于5月29日8时30分后,携带U盘到出租车管理处210室,领取2011年补贴资金数据,经复核后,于6月4日16时前上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210室。”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周少军介绍,企业一人多车、个体一人多许可的经营者,请在上述时间到出租车管理处210室领取补贴资金数据。

  发放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2012年6月7日~20日,长春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信息港(www.changchun.gov.cn)查询补贴的相关信息。另外,出租车管理处将在院内张榜公布油补对象信息,并在业务大厅内设专人协助网上查询。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数据有争议的,暂缓发放。

  补贴资金发放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为方便广大经营者,已委托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发放补贴金。6月26日后,持有油补银行卡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取款。没油补银行卡,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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