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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老鼠仓案在上海开审 两个月盈利上千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21:22 来源: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明星基金经理内幕交易案

  李旭利“老鼠仓案”开审 控辩双方争两大焦点

  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因涉嫌非法交易获利超千万,今天上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李旭利又曾经是股市的明星基金经理,这一案件因此备受关注。

  李旭利案件的庭审,今天上午9点30分在上海市一中院第七法庭开始。案由是“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检方在起诉书中表示,2009年4月7日,在交银施罗德基金进行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令他人在自己控制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自己管理的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股票,累计成交股票5226.38万元。同年6月,李旭利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股票交易累计获利899万余元,并分得股票红利172万余元。检方认为,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获得尚未公开的信息后,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案。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两个基本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一个是李旭利在任职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投资总监期间,是否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进行非法交易。另一个,是李旭利个人控制的两个私人账户,在短时间内进行股票操作并获利一千多万元时,李旭利个人是否对此完全知情。

  此前经侦部门曾表示,对于自己提前于基金公司买入股票的犯罪事实,李旭利到案后供认不讳。然而,在今天的庭审上,李旭利对此当庭翻供。李旭利表示自己没有“指令”他人购买股票,只是帮助账户所在的营业部完成一些成交量,至于购买量和盈利如此丰厚,则是自己辞职之后才知晓。李旭利的律师称,如果李旭利做的是老鼠仓,李应先于基金公司卖出股票,而在交银施罗德基金4月21日卖出股票之前,李旭利并没有卖出,甚至5月27日李旭利从公司离职时都没有卖出。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控辩双方围绕两大焦点争论最为激烈:一是李旭利有否通过电话给他人下达指令,指使其买入银行股票。其二是李有没有利用内幕消息提前建仓,损害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法庭最后宣布,将于合议庭商议之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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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仓作案手法隐蔽 两个月盈利上千万

  李旭利案的审理没有尘埃落定之前,其是否参与老鼠仓还无法形成定论。此前,在李旭利案的审理期间,记者采访了负责此案的上海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总队,他们对李旭利案进行了一个通盘的梳理。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表示,李旭利在担任交银施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期间,于2005年开始就已经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而且获利丰厚。此次利用个人账户购买两只银行股票并获利上千万元,只是冰山一角。不过,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列入刑法的刑法修正案是在2009年出台的,因此此前李旭利的老鼠仓并没有纳入此次起诉的范围。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二支队探长王勇告诉记者,违法方法都是在自己管辖的基金将要下单之前,距离一天甚至最短的时间是一刻钟,在自己的控制的账户里面先下单,之后基金大量地买入大量的股票。

  警方发现,2009年,李旭利在离开交银施罗德公司前夕,进行了最后一笔老鼠仓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非法交易股票2只,累计交易金额达5226.38万余元,非法获利金额达1071.57万余元。相关人士认为,李旭利在短短两个月之中盈利如此丰厚,并不是其在法庭上所声称的专业研究,而是不折不扣的老鼠仓。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二支队探长王勇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7之后,(李旭利)行为特征主要是下单了两个股票,一个工商银行一个建设银行。涉及的金额4、5千万。获利数将近1千万。30 38 24哪怕你买入的股票是亏的。因为你利用了这个内幕信息,哪怕你买入的股票是亏的。因为大盘的行情不好造成亏损,但不影响定罪内容。

  警方指出,李旭利为逃避监管,指使其亲属借用他人身份证开立证券账户,利用这些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牟取非法利益。这种手段十分隐蔽,也是目前国内老鼠仓的最新特点。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二支队探长王勇告诉记者,最主要的难度是,第一,他不是自己的亲戚或本人开户,他是通过亲戚公司下面的一个员工名字进行账户开户,这个比较隐蔽。第二个难点,刑法修正案七,修正之后,他为了规避,不是本人自己下单操作。

  不过,虽然操作手法隐蔽、嗅觉灵敏,李旭利最终还是应声落网。公安机关透露,李旭利获悉其被证监部门行政稽查后即逃匿,并断绝了与原有社会关系的一切联系。上海经侦总队于2011年8月在北京将李旭利抓获。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二支队探长王勇告诉记者,他跟家里面的近亲属基本上都断绝联系。只有跟他妻子通过新的手机进行联系。他原本的打算是躲在北京看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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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仓案近年频发 司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李旭利案件的正式受审,让资本市场十分敏感的“老鼠仓”话题再次浮出水面。自2007年监管部门首次对“老鼠仓”重拳出击以来,几乎每年都有轰动一时的老鼠仓案被破获,而李旭利案无疑将创造其中的多个第一。

  所谓老鼠仓,一般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待股价被拉升到高位后,将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自2007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老鼠仓的查处力度,多起明星基金经理操纵的老鼠仓也进入公众视野。2007年5月,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因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违规投资而被证监会立案查处。此后,南方基金、长城基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融通基金等都有“硕鼠”落网,2011年5月,基金经理韩刚成为因老鼠仓而获刑的第一人。短短四年时间,仅仅被监管部门和警方发现和查处的老鼠仓案就有十起,而且涉案金额巨大,累计超过数亿元。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夏卫东表示,这类案件主要集中的,从目前来看,可能更多的集中在内幕信息交易案件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这类案件,两大类案件比较多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二支队支队长任志强告诉记者,在很多的基金企业或者其他的证券行业,往往对经理级的(人),对他的业绩考量非常重,但是对他的自律方面教育非常少,往往业绩作为第一位的,这往往就会弱化一些基本的底线,他会忽略。

  老鼠仓虽然屡屡出现,不过证监会和相关司法部门均表示,对证券市场任何违法行为将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绝不姑息。实际上,老鼠仓的惩罚力度已经逐年提高。2008年证监会对建立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王黎敏、唐建等人的处理,还只是行政处罚,未移交司法机关。2009年《刑法修正案》出台后,老鼠仓行为开始受到刑事处罚。 而李旭利案件的审判,无疑将受到资本市场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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