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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间投资电力规章文件将清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6:54 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张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19日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监督电网公平调度、可再生能源无歧视接入电网、电价改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电网企业的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电网企业应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保障可再生能源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

  《实施意见》强调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以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同时,将推进电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等领域市场开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电力工程建设及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等领域。加强用户工程市场监管,杜绝指定设计、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三指定”行为,为民营企业参与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实施意见》提出电监会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间投资电力的监管规章和文件,加强信息公开和披露以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享有同等的知情权,提高许可证管理工作效率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和参与电力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12398投诉举报热线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以便及时做好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和争议纠纷的受理、处理、回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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