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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阶梯电价7月施行 首档提至180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12:07 来源: 新华08网

  新华08网沈阳6月20日电(记者初杭)记者从辽宁省物价局了解到,辽宁省阶梯电价正式实施方案已于19日公布。新公布的方案中,三档月用电量均比听证方案提高30度,其中首档的月用电量提高到180度,第二档从151-250度提高到181-280度,第三档从251度提高到281度。本次公布的阶梯电价方案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公布的《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中规定,第一档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即每度电价0.50元;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81-28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电价0.55元;第三档月用电量为281度及以上的电量,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即每度电价0.80元。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后,辽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按现行电价标准0.5元,将享有10度免费电量。同时,在之前听证会上反映出的部分居民小区冬季利用电能集中供暖的情况,新方案也做出了相应规定:用电取暖的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供暖用电分表计量的,供暖表电量供暖期按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执行,每度提高0.02元,生活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供暖用电未分表计量的,供暖期全部用电量按合表用户价格执行,非供暖期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

  据介绍,辽宁的阶梯电价方案将以年用电量为计算周期,但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价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再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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