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央行分支机构违规将4000万用于补贴和经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20:59 来源: 《财经网》【《财经》综合报道】6月27日,审计署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3967.0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和支付办公经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所属17家分支机构、7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财务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加强了资产负债和预算管理,开展了专项资产损失核销和预算执行进度专项检查等工作,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重庆营业管理部等17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0 912.24万元。
2.2011年,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4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算资金5672.23万元。
3.2011年,所属南京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本级列支下属单位支出等361.29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0家分支机构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3967.08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用于发放奖金津贴和支付办公经费等。
2.2011年,所属昆明中心支行等9家分支机构将固定资产处置和出租收入等890.76万元,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
3.至2011年底,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7家分支机构有价值2516.16万元的资产未在法定账册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民银行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扩大有关预算支出范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列支下属单位支出,以及地方政府拨款和资产处置、出租收入管理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有关分支机构账外资产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账外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管理,相应调整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肃财务收支纪律,规范有关收入及资产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纠正和整改,部分分支机构已将账外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