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个保障房项目10月集中开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3 07:45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广州公布保障房开工进展 公租房开工比例创历年新高
本报讯 (记者 赖伟行)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各地需要从今年开始按月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房开工的进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了解到,从上月底起,广州就正式按月公布全市保障房开工数据,市民可以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询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的数据,截至6月25日,广州今年需要开工建设的4万套保障性住房(不包含货币补贴)已开工5804套,占总数的14.5%。其中公共租赁房已完成开工3451套,占据绝对主力,经济适用房已完成开工500套,拆迁安置房已完成开工1367套,林业棚户区改造已完成486套。虽然上半年开工率并未到两成,但多个保障房项目将在今年10月开工,可望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四个区完成任务量过半
广州今年筹建保障房任务继续采取市本级和区一级分担的模式。据悉,截至上半年末,广州市本级完成今年保障房开工比例为1.8%。不过,在今年10月,市本级保障房将迎来开工高潮,包括东新高速以东项目、鸦岗(一期)项目、白云嘉禾联边项目、番禺新造项目、石丰路项目、东建公司菠萝山项目、广州冶炼厂广冶一村项目、华垦实业黄金围项目在内的多个项目,计划届时开工,一举完成任务。而穗和公司人和项目计划在本月开工,将打响下半年保障房项目开工的“头炮”。
在下半年将开工的项目中,东建公司菠萝山项目等都属于单位建保障房项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就介绍,目前广州规定用人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整体确权,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也就是租住者不可能拿到单户的房产证。租住对象的准入标准也是全市统一的,须经市住房保障办审核批准,并和受让单位签订监管协议、明确准入条件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单位自建公租房的面积限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通过准入、产权、户型层层把关,单位自建房很难以权谋私。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还公布各区的开工任务完成进度,其中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完成任务量都已过半,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暂时还未有项目开工。
目前在建保障房项目20个
“除了个别项目稍有滞后外,目前在建项目基本都按节点计划推进。”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除了今年新开工的项目外,目前广州市本级在建保障房项目20个,建筑总面积近52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房约7.1万套。除了今年将竣工交付使用的广氮、珠吉等5个项目外,龙归、新市机械厂、庙头、亨源、南洲路和大塘三角地等项目也进入了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可望明年完工,2014年交付使用。
有关部门 将公布“以需定供”调查结果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去年底今年初,广州已经开展了保障房现量统计和需求调查分析工作,将为以后科学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实现“以需定供”提供基础。而相关调查的数据和分析即将向外界公布。
在今年的开工建设计划中,4万多套保障房被分解为45个项目,其中广州市本级项目达12个,筹建29413套保障房,各区(县级市)项目共33个,可筹集保障房约12831套。从筹建住房类型上看,公租房绝对是今年广州保障房建设的重中之重。公租房数量高达32798套,占了总套数的77.6%,这一比例也成为了广州历年来开建公租房最高的比例。
此外,广州部分保障房项目的选址是在一些昔日重化工业单位的所在地。记者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就了解到,广州每一个保障房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土壤检测,对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用地,保障房建设主管部门将会同环保部门、专家学者等制定合适的处置方案。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广州的保障房质量也同样要把关确保。对龙归、大沙东两个项目的桩基础抽检发现,95%以上都为一类桩,个别为二类桩,没有出现一例三类或者四类桩。项目质量得以确保。
租金 社会力量建的或高于政府建的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以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政策。记者了解到,广州计划出台的《公租房办法》也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公租房,不过其租金标准将高于政府建设的公租房,两者的保障对象范围也有所不同。
《通知》还表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