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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马术俱乐部名义集资诈骗 北京一老板初审获刑19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0 04:01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华曦 发自北京

  以公司高薪招聘为诱饵,实则拉人投资,天津人姚明在北京成立了两家马术俱乐部,从2006年至2008年,先后骗取社会公众资金700余万元。

  在今年1月12日和9月21日,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通州法院认为,姚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并应与其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并罚。姚明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75万元。已查封的财产予以变价,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各投资人。

  以招聘为名吸金几百万

  2006年3月到2008年1月期间,北京广兴国际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兴国际)、北京千树园国际马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千树园国际)法定代表人姚明,伙同他人以盛奥阳光(北京)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北京万科艺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兴国际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宣传盛奥阳光 (北京)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有人来应聘就劝说应聘者交钱投资成为会员,共吸收资金600多万元。

  据受害者郝先生 (化名)10月18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讲述:2006年,他看见广兴国际发布的招聘信息后前去面试,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他投资8000元作为会费,加入俱乐部成为会员。按照相关约定,公司一年返还郝先生本金8000元,第二年还给他4000元的利息,利息高达50%。不过,由于广兴国际目前已吊销执照,返还情况无法获得该公司的说法。

  网传的一则广兴国际马术俱乐部宣传信息显示:“俱乐部所发行的会籍分为两种:一种为尊贵消费型;一种为颇具理财价值的创始会籍。创始会籍新颖独特,可最大限度地确保所有创始会员的消费利益、经济利益和投资利益。”郝先生加入的正是这种“创始会员”。

  郝先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和二十几个人是第一批,每个人交的会费都是8000元,后来还有第二、第三批,会费最低也是1.2万元,并且多交不限。但是和他一样入会的140多人中,就他知道的人中,仅一位70多岁的老人拿回会费,其他的人至今血本无归。

  目前,除北京万科艺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常营业外,上述其他几家公司工商营业执照都被吊销了。

  北京万科艺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孙姓副总经理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公司是2009年8月份接管过来的,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管理者都全部变过。现在的公司跟这个广兴国际没有任何关系,我们也不认识姚明这个人,可能就是名字被冒用。”

  注册新公司继续行骗

  在明知北京广兴国际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负债经营,无法返还到期会费的情况下,2008年初至6月间,姚明仍注册成立“北京千树园国际马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继续以北京千树园国际马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名义招收会员,以高薪招聘、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社会公众资金共计100余万元。

  一份广兴国际涉及的合同纠纷判决资料显示,“北京千树园国际马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先期拟由广兴国际 “北京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双方法人代各自公司共同成立,前者占股70%,后者占股30%、法人代表由姚明担任。

  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称,按照两公司协议,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400亩场地供双方合作的公司租用,北京广兴国际马术俱乐部则向新公司注入启动资金200万元,2008年5月1日前到位资金1300万元。不过,前者提供400亩土地后,后者资金并没有到位。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诉到房山法院后,法院解除两者的《合作经营协议书》。

  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田静也证实了上述信息,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千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也是被姚明骗了,解除以后就是姚明自己成立千树园国际马球俱乐部。公司给的400亩地也收回来继续经营农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获悉,北京广兴国际马术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老板姚明,曾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3年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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