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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亿罚单难反垄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1 07:21 来源: 北京晨报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微博)和中国联通(微博)两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查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一旦落实,这将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颁布实施以来具有影响力的第一大案。

  对这个呼之欲出的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公众一片欢呼。普遍表示支持的同时,有人建议:反垄断更应让老百姓得实惠;有人提醒:相比于巨额的利润,对这两家公司,数十亿罚单也只是隔靴搔痒,很难真正惩治垄断……

  支持

  早该痛下杀手了

  对于中国广大宽带用户来说,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是否涉嫌垄断,那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实上,宽带的接入与使用费用,也从侧面证实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据不久前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每秒一兆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更是韩国的124倍。

  垄断是一种以不正当竞争为代表的不正常现象,对于广大用户和普通老百姓而言,除国家以保民生为主,对必要资源(比如食盐)进行的专营式垄断之外,其他一切垄断无疑都意味着高价,百弊而无一利。我们有反垄断法,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显然也有责任对一些垄断行为出面喊“停”。如今,终于盼来了第一宗大规模的反垄断调查,这显然是让人欣慰的。但欣慰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追问: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的宽带接入业务,至少还有铁通、广电等一些大小竞争者,而石油业、铁路运输业,甚至移动通信业存在的一些垄断行为,什么时候才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呢?

  回到宽带接入的垄断问题上来,反垄断调查,甚至将有可能出现的巨额罚款,其最终目的应该是从根本上消除垄断,铲除垄断存在的土壤。因此,国家相关部门要依法严查,但却应尽量避免罚款了事,弄出一个查了、罚了,但垄断依旧,上网费用依然高居不下的结果。

  刘鹏

  追问

  罚数十亿也非巨额

  这是条令人兴奋的消息。没错,一是对于饱受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网速接入费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至4倍之苦,二是基本上雷打不动,年年岁岁花相似般没有改观,听到反垄断调查或罚款的消息,尽管姗姗来迟,但何尝不是好事情?

  说的也是,我所在的地方,电信部门只提供两种宽带套餐服务:一是每年交1198元,不送手机,每月返50元话费;二是每年交1508元,送手机,每月也是返50元话费。但你不用人家的手机只装宽带,不可以。很显然,这是先设个套,绑了消费者还说是为其服务。可没啥选择余地,不被绑都难,费用又高,心里老不爽。按说,通讯公司提供套餐服务,既拓宽业务又多了选择渠道,对公司、对消费者都是好事。但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也是常识性概念,“绑架”消费者就是强制消费了,明显牵涉违法。归根到底,都是垄断开出的恶之花。

  垄断人人喊打,谁都希望选择余地宽,消费成本低,发改委动真格了,想当然是好事情。问题是,相当于垄断获得的高额收益,以中国电信一年大概收入500亿为例,仅仅只罚这方面的1%至10%,也就是说,罚5到50亿,即便是按最高限罚,也如同一个人口袋里有500元,丢失5元,抑或50元,也是不在乎的。重要的是,收入巨大,一个大集团被罚50亿的损失,远没有一个人丢失50元影响大。

  说白了,罚数亿至数十亿元根本谈不上“巨额罚单”,确切地说,要么是隔靴搔痒,要么是罚酒三杯,教训还不够深刻,很难说会吸取,更别指望引以为戒了。所以,对于雷打不动的垄断而言,一方面要动真格整治,一方面还应该苛以重罚,即便罚其个倾家荡产也无可厚非。         

  张亚芝

  建议

  要重罚更要大幅降价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两企业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价格歧视、未能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等。事实上,宽带垄断恐怕还不止这些,比如电信运营商与房产开发商签署协议,在宽带接入上形成“最后一公里垄断”的新闻,就比比皆是而且屡禁不止。 

  事实上,宽带是否垄断,最有说服力的还是服务水平与价格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每秒一兆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两相比较,差距有三十到四十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价高质次”。 如果拿宽带价格跟国民收入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则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如此高昂的宽带资费,显然不可能是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只能是滥用垄断地位的铁证。      

  因此,电信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宽带垄断是毋庸置疑的。发改委能重视这个问题,并且准备开出最高数十亿元的罚单,是令人鼓舞的。但是,公众还是很担心,仅仅一张巨额罚单,是否足以改变电信巨头对宽带服务的垄断?如果不能,那么上网价格非但不会主动下降,甚至这张巨额罚单都有转嫁给消费者的可能。 

  因此,消费者更为期待的是,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能对被电信巨头垄断的宽带价格,进行公开透明的成本审核,继而大幅下降宽带资费标准,让消费者真正能从这次反垄断行动中受益。此外,对于中国宽带网速如此之慢,相关部门也应促使电信巨头在技术上多投资,在非技术问题上更要有强制要求。

  舒圣祥

  延伸

  反垄断别忘“三桶油”

  垄断是万恶之源。电信和联通涉嫌垄断,损害其他人利益,处罚自属应该。舆论对此事叫好、热议,并将此称作“反垄断第一案”,除了这是自2008年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有关职能部门第一次依法对“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型国企展开反垄断调查,更因为此案触及了反垄断的实质问题,释放出了积极信号。

  既然如此,我以为反垄断就不要满足于这样的一事一案,也该对其他涉嫌垄断的巨头开刀。比如“三桶油”,他们不仅属于地球人都知道的涉嫌垄断,更因为其若干年来的“表现”实在不怎么样。与电信联通的“涉嫌”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基本事实是,纵使电信和联通涉嫌垄断,但这些年来,电信类资费总体上是降的趋势。有人统计过改革开放以来寥寥无几的价格下行类产品(服务),电信服务类就是其中之一。而以“三桶油”为代表的其他涉嫌垄断的资源类产品(服务)呢?价格屡创新高不说,还动不动就来点“名堂”,耍些“脾气”。油价只能涨不能降,一降价就闹“油荒”,自身却是花天酒地,动辄“天价”。对此,消费者包括民企虽然怨声载道,但也没有更多的选择,只能忍气吞声。这与电信联通涉嫌垄断所造成的“后果”相比,形成不小的反差。要说垄断的危害,“三桶油”之类的危害更大。

  总之,应当明确,在我国,涉嫌垄断的,绝不仅仅是电信联通,需要“反”的也不是个把“案”。只有以“反垄断第一案”为新的契机,把反垄断进一步推向纵深,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消费者才能得到实惠。

  张国栋

  ■观察

  反垄断不妨更彻底些

  初看新闻让人有点小激动。如果大额罚单能督促电信、联通等垄断央企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不失为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是看完新闻内容,又让人激动不起来,因为报道说,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接入的价格,并不是指面向最终用户的垄断。也就是说,这一调查只对购买中国电信或中国联通宽带接入价格较高的企业有利,与电信与联通终端用户关系不大。这些受益企业是否会因此让利于终端用户,也是一个未知数。

  对照发改委调查电信、联通的反垄断案例,如何革除国内垄断企业体制病灶,督促垄断企业让利于民,值得探讨与反思。依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设计入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场竞争,并且保护好合法市场竞争,让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市场框架内充分博弈,让市场经济在充分竞争的合法市场轨道上运行,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央企“一企独大”的垄断局面十分必要。在央企垄断地位暂时无法打破的现实语境下,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增加央企产品生产经营成本、定价与员工(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透明性,让高管高薪、员工高福利,主动接受社会公正检验与公众舆论监督。另一方面,公务消费支出、腐败浪费等问题也应该得到约束与规范。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督促垄断企业补上社会责任课,主动向国家分红,向人民让利,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服务质量。

  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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