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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六个盲区引关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0 18:21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12月3日全国首发《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 年终奖“六个盲区”

  全国工薪族“瞩目”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12月3日,羊城晚报以一篇《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年终奖发放请避开“盲区”》的报道,成为全国首家明确指出“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与“六个盲区”的媒体。此后,仅一周时间,年终奖与“六个盲区”迅速“走红”全国,成为网络上公众关注度最高的话题之一。不仅如此,该报道也引起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的关注。

  “盲区”报道引全国热议年终奖个税

  今年9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从原来的2000元调高到3500元,税率也从九级改为七级,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规定,相应地,年终奖缴税情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在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首个年终奖发放季即将到来之际,本报敏感地捕捉到这一情况,之后,在税务界知名人士“中国财税浪子”王骏所提供的计算公式的支持下,羊城晚报于12月3日在A11版《钱道周刊》上刊发了记者采写的《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年终奖发放请避开“盲区”》,成为全国首家明确指出“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与“六个盲区”的媒体。

  本来,年终奖“盲区”一词,是税务界个别人士用来形容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增加“一小步”、纳税额却增加“一大步”现象的词语,并不为公众熟知。但现在,年终奖“盲区”一词却已然“走红”全国,公众对此有了更多的了解。

  税收政策宣传仍有待加强

  “没想到这个问题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对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的理解存在误区,这个政策是从2005年就开始执行的。”昨天,税务界知名人士“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对羊城晚报记者说到。

  据了解,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因此,算下来,这个政策执行的时间已经将近七年。

  但是,羊城晚报记者发现,在本报《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年终奖发放请避开“盲区”》一文在网上被转载后,有一些网友就立即发表言论称:该报道有误,因为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超额累进,是分段计税,不是全额累进计税,因此不会出现文中所说的情况,是记者缺乏税务知识,是税务专家在误导。但是,在随后的跟帖中,这些言论又被其他网友指是“税盲”。于是乎,网上竟然就此争议开来。

  此后,在一些地方媒体的跟进报道中,也用“税务部门证实”这样的说法,来肯定确实存在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的情况。

  12月8日,北京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陆坤在参与“首都之窗”直播访谈时公开表示,确实会有此类情况出现。他还指出,各单位财务人员先计算好的话是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此言一出,在北京乃至全国,又成为舆论热点。

  一个年终奖个税政策,在执行将近七年之后,为何还会引发那么大的反响和争议?

  对此,有税务专家表示,这个现象确实值得大家思考,这其中,除了年终奖个税政策本身有让人难以理解之处外,还与广大公民对税收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有关,也与我们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有关。

  链接

  该文转载情况

  12月3日下午,该文在金羊网刊登,立即被金融界(微博)抢先转载,之后,腾讯、齐鲁热线、新浪、搜狐、新华网、环球网(微博)、新华报业网、扬州网、凤凰网、中金在线等予以转载。

  12月4日,中证网、人民网(微博)、东方财富网等全国各大网站和一些地方媒体纷纷跟进转载或报道,一些网络论坛也纷纷转发。12月4日傍晚,中国农业大学(微博)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微博)在其新浪微博(http://weibo.com)上提请大家注意年终奖临界点,称“宁可少千元不要超一元”。随后,在微博上,关于年终奖“盲区”这一话题被疯转。

  12月5日,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领导也关注到了本报《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年终奖发放请避开“盲区”》的报道。

  12月9日,关于“年终奖的那些事”在新浪网上已经引发超过70万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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