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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总裁回应砸伤女律师事件:双方已和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0 14:51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中青宝董事长抡椅砸伤女律师》追踪

  李瑞杰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赔偿款由其个人支付

  ■新快报(微博)记者 黄学民

  深圳女律师廖爱敏与上市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微博)(下称“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在商谈涉及该公司一宗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过程中,李瑞杰突然发飙抡起咖啡厅的椅子将廖爱敏头部砸破(见新快报12月8日A04版)。前晚,中青宝总裁张云回应事件称,李瑞杰已与廖爱敏达成和解,而赔偿金则由其个人承担。有律师同行表示,“任何和解也不能免除刑事追究。”

  网传李瑞杰砸120万封口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微博(http://weibo.com)上看到,网上传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豪砸120万元,与被打女律师廖爱敏签订了《保密协议》寻求“和解”。

  记者试图通过与廖爱敏认识且有影响力的律师界朋友与其沟通,希望能核实此事,但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仍无任何回音。因此,对于该120万元“封口费”的传言,目前仍无法证实。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中青宝位于南山区科苑路高新南区W1-B栋四、五楼总部,希望采访李瑞杰本人了解事件的真相。中青宝媒体主管告知记者李瑞杰不在公司,高层都在开会研究此事。但她答应给一份关于中青宝总裁对该事件的回应。

  总裁回应事件系个人行为

  前日傍晚,新快报记者收到中青宝发来的一封“中青宝总裁张云正面回应董事长纠纷事件”邮件。该回应称:公司总裁张云表示,此事件属李瑞杰个人行为,与中青宝公司无关。事情发生后,李瑞杰立即向董事会作了说明,对由此给中青宝公司造成的损失表示歉意,同时积极采取弥补措施,促使事件尽快得到妥善解决。

  伤情方面,经公安部门最终确认,廖爱敏律师损伤程度鉴定为轻微伤,李瑞杰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李瑞杰向廖爱敏律师个人致歉并进行了赔偿,赔偿款由李瑞杰个人支付。

  同行对“和解”消息感叹

  “和解”消息传出后,业内深圳某律师事务所R律师认为当事女律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说,在公共场所被打,导致头部缝了6针,某些部门却一直藏着消息没透漏,最后的结局又是“和解”,作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群体,以这样“拿钱就能被搞掂”的弱姿态示人,恐怕让同行难接受。

  “连律师都可以被票子搞掂,当事人以后凭什么相信你?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拿什么保护你的当事人?”R律师反问道。她认为这在法制社会中,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李瑞杰心情尚好

  对于牵连最大的李瑞杰本人,记者从其个人微博上看到,他于12月7日发帖并配上一张风景图:“今天深圳的阳光明媚,滨海大道旁边绿意盎然,完全没有冬天的感觉。”从这段文字来看,尽管外界对其打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但他的心情仍然显得不错。

  律师拍砖

  正义不应该出卖

  电视节目《法官天下》嘉宾律师任意在其微博上写道:上市公司董事长暴打女律师以“高赔偿,小范围道歉”在各方施压下华丽和解了,除了愤怒,仅剩无奈,原来有钱可以打任何人。

  郝立东律师发帖称,应该是要判刑并承担民事赔偿。用钱弹轻易把懂法的女律师击倒,让二十万律师的脸也丟了。

  而律师丁金坤则说:关于深圳女律师被殴打事件,涉嫌故意伤害罪,任何和解也不能免除刑事追究。“所谓的领导出面,如果以改变陈述的方式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涉嫌妨害司法。”——在众目睽睽下,法律不容亵渎,正义不应该卖给金钱。

  证监局:重大事件应公告

  新快报讯记者戴晓晓报道记者从深圳证监局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上市公司应遵守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件应以上市公司公告形式进行披露。如涉及上市公司非公开重大信息时,媒体可向上市公司求证。

  据介绍,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运营能力、代理能力的专业化网络游戏公司。2010年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成为首家国内A股上市的网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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