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发展高效农业 建设绿色乡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0:12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浙江嘉兴市出台《市区支持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从支持农业发展向支持生态农业发展转变

  本报讯 记者齐小乎 通讯员周晓军报道 浙江省嘉兴市新近出台《市区支持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农村绿化造林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政。

  在该《意见》出台前,嘉兴市财政支持农业主要遵循《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但这一文件内容是以完成“十一五”期间市本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任务为前提的,与“十二五”期间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存在一定距离。为适应国家新时期农业发展的方向,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嘉兴市对原有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

  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上,市区财政对创建达标的省、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合作社、场)分别给予每个10万元和5万元资金扶持。市财政对家庭农场、畜牧小区(集约化养殖场)按照农牧结合的要求,租赁用于消纳畜禽排泄物的土地按照每年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建的农村沼气工程,按各区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补助;对经市批准的规模排泄物治理工程、工厂化养殖尾水治理及清洁新能源推广利用项目,给予一定补助。

  在推进养殖业转型升级上,为加快渔业生产的转型转业步伐,鼓励渔民上岸,市区财政对原渔村专业渔民实施捕捞渔业转产转业给予一定补偿;市财政对市本级一定规模的养殖户自愿拆除原有猪舍并按原有猪舍面积80%在规划小区建造的猪舍,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对按年度计划生猪全年饲养缩减量,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区政府生猪产业转型奖励。

  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市校合作专项经费,用于补助市本级市校合作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市农科院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扶持,对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嘉兴科技创新基地实验室建设,从今年起,在合作共建期内市财政每年给予100万元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用于农产品优良种子种苗繁育、引进、推广。

  在实施农村绿化造林上,市财政对当年列入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再给予省补标准50%的补助;对未纳入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的新增种植规模20亩(含)以上的生态公益林和经济林,分别给予每亩600元和100元的补助,其中对生态公益林连续补助2年。对市级(含)以上重点生态公益林,从种植后的第3年至第5年连续3年给予每亩30元的护林补助;对通过市命名的绿色小城镇和绿化示范村,分别给予50万元和5万元补助;对获得省命名的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再分别给予10万元和3万元的补助。

  短评

  “无论是城乡统筹还是城乡一体化,都不是城乡一样化。”日前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牛有成谈到这一观点,可谓有的放矢。近年来记者采访新农村建设中,常常碰到的情况是,新农村建设各地都在搞,但许多地方不管有钱没钱,先铺好路、盖起楼,盖不起楼的也先刷白了墙,形式上是新了,但往往停留在表面,其原因是并没有遵照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去建设新农村。要知道,高楼不代表新农村。 

  城乡一体化关键是要弥补城乡内在的一些差距,比如劳动就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

  嘉兴市农业新政中的主要亮点是,无论是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还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无论是奖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还是农村绿化造林方面,都是以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为基础,按照农业、农村、农民的需求和自身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以政府奖励为积极引导的形式,发展高效农业、建设绿色乡村。嘉兴新政政策的核心不是建楼修路,而是从农村、农民实际出发,这一点值得各地借鉴。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