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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台胞当个体户 早收计划九成零关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10:44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8日,国台办在京举行今年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向台湾同胞祝福新年快乐!辞旧迎新之际,杨毅发布了利好消息——开放台胞当“个体户” 早收计划九成零关税

  本报记者 王昭

  台胞大陆创业门槛降低

  杨毅说,为鼓励台湾居民来大陆投资创业,自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批开放的省市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9个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和零售业。

  杨毅说,开放台湾居民来大陆设立个体工商户,将为台湾广大同胞,尤其是年轻人创业、发展提供重要机遇,有关部门将为他们认真做好服务。具体登记办法将由国家工商总局另行公布。

  ECFA第二阶段降税

  杨毅说,按照ECFA规定,纳入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产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第二阶段降税。这是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实施阶段,大陆自台进口产品降税幅度最大、涉及产品最广的一次降税。届时除30项现有税率在15%以上的产品降至5%之外,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都将实现零关税。

  杨毅说,从具体的产品类别来看,大陆自台进口的冶金、医疗、仪器仪表和汽车配件的全部产品都将实现零关税。农产品、轻工、化工、纺织、电子和机械等其他类别的绝大部分产品,到时候也将实现零关税。

  杨毅表示,大陆有关部门已经提前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及时调整进出口税则、更新通关系统等,以确保这次降税能够顺利实施,保障两岸企业通过这次降税受益。

  多省新政扶助台企

  杨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今年下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帮扶台企转型升级,继广东、福建、辽宁省之后,江苏、浙江、上海等省市陆续出台了新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包括——

  一是加强对台企的政策支持。浙江省提出对台企与省内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享受科技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台企享受与民营企业同等的扶持待遇;帮助支持出口类台企建立内销市场网络体系;上海市支持台资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符合条件或取得相应资格的台企,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或给予扶持的政策。

  二是加大对台企融资的支持力度。各省市将加强对本地台企的专项授信力度,鼓励台企在大陆上市,拓宽台企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推进台企融资体系建设,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三是支持台企科技创新合作。鼓励台湾科研机构、大学、企业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支持台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台企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四是推动台企转型升级。江苏省对明确转型升级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相关产业和贸易发展的扶持资金;上海市支持台企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服务业,鼓励和引导台企按照城市转型的发展战略要求,加快实施产业的转型升级。

  共同打击犯罪成效显著

  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以来双方合作取得的进展,杨毅提供了几组数字:两岸警方共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近3000名,缴获各类毒品1400多公斤,大陆警方遣返台湾的通缉犯150多人,两岸司法机关相互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近2万件。

  杨毅介绍,根据协议的精神,本着人道互惠的原则,2010年大陆主管部门将一名罹患癌症的台湾服刑人员移交回台。今年以来,大陆方面又陆续移交了5名病重的台湾服刑人员。目前,双方正在加紧洽商,希望能赶在农历春节之前,再移送若干台湾病重的服刑人员回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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