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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来贺

2011年05月07日 07:28 来源:经济日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云河) 位于豫北平原的河南省新乡县刘庄村,昔日是当地十里八乡有名的穷村。1952年,年仅21岁的史来贺担任了刘庄村党支部书记,挑起了带领全村人治穷致富的重担。史来贺这一干就是51年,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小村庄搞得风生水起,成了河南乃至中国大地上的一面旗帜。

  就在这块土地上,史来贺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带领刘庄人用了整整20年,投工40万个,把刘庄700多块高低不平的盐碱地改造成了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田。他和村里的群众一道,不断总结种棉经验,使皮棉平均亩产达到56公斤,是当时全国平均产量的3倍,一跃成为全国农业战线的先进典型。

  进入上世纪70年代,史来贺又打起了工副业的主意,办起了食品厂、造纸厂、淀粉厂。在那个物资紧缺的年代,这些工厂很快为刘庄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1956年,上级要刘庄等21个初级社合并成一个高级社。深知农村情况和农民心理的史来贺认为当时成立大社的条件还不成熟,顶住压力坚持不与别的村庄合并。

  1961年,上级推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史来贺向上级要求刘庄仍坚持大队核算。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让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土地分不分到农户,工厂包不包到个人?是集体走富路,还是个人奔小康?刘庄面临着痛苦的选择。史来贺一遍遍地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回顾刘庄的发展历程。他得出的结论是,分则不利,合则有力。刘庄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成立了农工商联合社,实行“综合经营、专业生产、分级管理、奖惩联产”。在一片争议声中,刘庄人用自己的实践证明史来贺的决断和刘庄人的选择是正确的。

  史来贺当上刘庄村的支部书记之后,凡事总是先为群众着想,宁肯自己吃亏不能让群众吃亏,成了他多年的习惯。

  史来贺一直按群众的平均水平拿工分,上级规定给干部的补贴工他一个也不要。1965年,他任县委副书记,县里开始给他发工资。这时候刘庄的分配水平还不高,史来贺把县里发的工资交到村里,和村民一样拿工分。刘庄的分配水平大幅度提高以后,史来贺又放弃了拿村里的分配,拿起了县里的工资。有心人为史来贺制作了一份“1977年至1990年史来贺与刘庄同等劳力年收入对照表”,从中可以看出,仅这14年里,史来贺比刘庄同等劳力少收入2.5万余元。

  1976年,史来贺带领村民自筹资金要给每家每户盖成独门独户的二层小楼。在历尽千辛万苦之后,第一批新房建成了。村民们要建房出力最大、操心最多的史来贺先搬进去住。史来贺召开大会说:“搬新房先群众,后干部。群众中谁住房困难谁先搬。”就这样,盖好一批,搬迁一批。直到6年以后,史来贺才和最后5户一起搬进新居。

  史来贺为了刘庄的发展,为了刘庄群众的富裕吃了一辈子亏,换来的是刘庄群众对党组织的无限信赖,换来的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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